湖南华能岳阳电厂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华能岳阳电厂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招标编号:HNGD-2016-HN021)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规模:湖南华能岳阳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引增合一)范围内的图纸设计交底、设备验收质检、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1.2招标范围:湖南华能岳阳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引增合一)监理工程。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方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安装工程监理,且有机组重大技改工程监理业绩,以上须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及用户监理评价证明文件;
3、投标方需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5、 投标方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方应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方,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17:00时,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备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6.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