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2016]877号核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占地面积14767.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项目实施后,污水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1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初沉池、氧化沟、改良生物池进行改造,新建中间水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及附属车间、高级催化氧化池,臭氧车间等建构筑物,购置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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