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5-2016年度运营期一揽子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7
投资金额:180万元
所属地区:江西
1、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其经营项目投保一揽子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现金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现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其一揽子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分为一揽子财产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两个项目,编制一次性保险招标文件,统一招标,分别评标。各项目内容如下:
项目 | 描述 |
一揽子财产保险 | 一揽子财产保险招标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现金保险。 投保资产涉及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县燃气有限公司和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资产金额分别约为9.5亿元、0.5亿元和1.7亿元。 |
机动车辆保险 | 投保车辆涉及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县燃气有限公司和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计106辆 |
具体项目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
(1)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次招标范围内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
(2)须是江西省省级分公司或南昌市分公司;
(3)总公司注册资本金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
(4) 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小于100%;
(5)投保人及其总公司近三年无经济行为不良记录;
(6)在承保、服务机构、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4、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和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 年10月28日-11月3日(9:3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保险招标文件,每标收取人民币 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送交。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
招标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迟于这一时间送达或非上述指定人员送达上述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样退还。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RMB25,000.00(以转账形式交付)。
联系事宜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二○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