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主装置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9
所属地区:辽宁
1. 招标条件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主装置区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企业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共1个标段;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总工期6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相关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辽宁省外监理公司必须提供在辽宁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册的相关手续;
3.3投标人须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 证书、辽宁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册的相关手续(如为辽宁省外监理公司)、同类项目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的原件,并准备上述资料复印件 (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