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豫盐大厦”项目基建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G2015-1717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豫盐大厦”项目基建电工程,招标编号:LHSG2015-1717,招标人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南、玉裁一路北、湖心三路东;
2.2建设规模:1台500KVA基建变压器、配套装置及线路的采购、安装、调试、报验、通电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经郑州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备案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现场核验;
3.4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装历史,并且具有近三年已完成过同类大型项目安装的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必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已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