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1
投资金额:95万元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经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张北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张北县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项目 ,建设地点为张北县辖区,计划总工期为自确定中标人并且实施项目后30天内完成。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均为: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关说明
7.1 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表述情况,结合其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一经中标,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7.2 报价费用组成:报价应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的所有费用。
7.3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50%;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完毕验收合格后2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50%。
7.4 售后服务要求
7.4.1时间:投标人应对其信息系统提供不少于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保修期。
7.4.2费用: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缺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4.3响应:中标人应保证在24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日 期: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