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图片浏览完毕

重新浏览
推荐图片
2 / 4

全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13-11-07     点击:220    评论:0    查看原图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济民安排部署我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全国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现场经验交流会成功召开后,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扎实做好该项工作,11月7日,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济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加快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会议指出,为有效解决外墙外保温工程容易出现的裂缝、起鼓、渗漏、脱落问题以及维修更新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物业纠纷问题,提高建筑抗震性能和防火性能,我市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先后引进CL建筑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和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四种一体化技术,组织本地企业研制承重型自保温砌块和轻质保温墙板两种一体化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率先使用一体化技术的清水湾、兰亭凤栖苑、杏林花园和南坊清怡居等四个工程项目获得首批“临沂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推广应用示范工程”荣誉称号。预计到2013年年底,全市一体化技术产品年生产能力将达到750万平方米,工程应用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
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一体化技术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为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要培育产业基地,帮助生产企业落实工厂建设用地,协助生产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要建立激励约束政策,各县区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的《临沂市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县区推广应用政策,对于主动采用一体化技术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行政审批、执法、收费、评先树优、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建项目要带头采用一体化技术,否则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开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监理、产品生产厂家无缝对接、通力合作,共同搞好工程建设。要强化过程监管,在产品生产环节,严格执行一体化产品生产专项认定制度,加强钢筋、保温板等原材料的进场检测,加大产品质量检测力度,确保出场产品合格率100%;在设计环节,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图集,对工程进行一体化技术专项设计和专项审查,确保设计质量;在施工环节,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认真查验专项认定证书及材料的品种、型号、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一体化技术要求;在监管环节,质量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明确一体化材料的见证取样范围,加大复测力度,确保一体化技术应用效果和工程质量。
会议强调,一体化推广应用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尽职尽责,开发企业要敢于担当,设计、施工、监理、一体化产品生产企业要有所作为,充分认识一体化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当前有力的时机,加快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推动我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推广应用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提高住房品质和提高居住舒适程度,促进节能减排和建设“两型”社会做出贡献。
与会人员到清水湾建设工地、杏林花园建设工地、临沂固德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参观,详细了解我市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领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科教科、质监站、节能办负责人;市区部分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各县部分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全市建筑设计院负责人;全市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人;全市监理企业负责人;全市一体化生产厂家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基本建设科、行业科、科教科、委属安质处、节能办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更多>推荐图片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