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新疆伊犁州环保局受自治区环保厅委托,对“十二五”重点减排督办项目霍尔果斯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最后验收。伊犁州环境保护局污控处处长贾建明、监察支队队长张治平一行6人在霍尔果斯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晨曦的陪同下对霍尔果斯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之后验收组在霍尔果斯市污水处理厂会议室对照环评报告书与监测报告进行比对论证并宣布霍尔果斯市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十二五”重点减排项目,这标志着霍尔果斯市将结束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历史。
霍尔果斯市污水处理厂从2008年开建,历经八年时间,碰到无数坎坷和突发问题。2015年4月经霍尔果斯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霍尔果斯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晓明担任组长,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克服困难,抢工期,抓进度,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同年8月完成通水、于年底完成监测比对并通过本次验收。在“十二五”收关之年完成了自治区、自治州重点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