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节能标准化机制、节能标准化改革、节能标准制修订、节能标准实施、节能标准化保障措施五方面做了部署。
《意见》指出,将建立由省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科研单位、认证机构、行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组成的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对有科研成果、专利技术、新节能技术和新材料的项目予以立项倾斜和政策支持。同时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能效数据计量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积极培育和引导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团体制订各类节能团体标准,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科学、先进、成熟的节能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还将加强在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探索制订能源管理、碳排放核算、节约型高校、医院评价导则等地方标准;建立并推广农作物节能种植标准化模式,促进农艺与农机相互配套;到2020年,形成覆盖单体建筑、居住区等多个层级,满足设计、施工、验收、评价全过程管理及产业化发展需求的建设工程节能标准体系。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意见》还提出,将依托国家标准馆陕西分馆的信息查询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节能标准信息,免费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标准查询服务。并建设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区域性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的科技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