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底,邢台市22台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万吨、氮氧化物1.5万吨、烟粉尘0.8万吨。
按照《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内河北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企业将升级改造完毕,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其中涉及邢台市11家燃煤发电企业。
为督促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邢台市要求所有电力企业必须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或改造后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为加快改造进度,邢台市组织三次治理技术交流会,为企业提供先进的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技术,并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确保了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