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创城专项指挥部调度会上获悉,宿州市已出台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路径和举措,力争在2017年5月前完成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4月底前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
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宿州市建成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完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实现城市节水年专项财政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实施自备水关停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最终完成综合节水、生活节水以及工业节水等共15项技术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