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衡水市大气办出台《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治理成果,加强全市各行业VOCs治理,减少VOCs污染,并就今年的VOCs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主要行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结合衡水市实际,衡水市确定化工、玻璃钢、皮草加工、刹车片、橡塑、印刷、涂装、涂料、电子和生活服务业10个重点治理行业。《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加强督导整改;各县市区要在今年1月底前,对本辖区所有排放VOCs废气的企事业单位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治方案;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施治,明确治理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分批推进,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要确保VOCs废气达标排放;要加强对各排放VOCs废气企事业单位的督导,严格执法,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市环保局要强化对各县市区VOCs治理工作的督导,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抽查性督导;各县市区要注重VOCs治理工作的信息报送,确保按时上报本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到今年6月底,要基本完成全市主要行业VOCs污染治理,确保VOCs废气收集全面,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