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有望发挥杠杆作用。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将确定建设项目(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体治理与修复、排水与调蓄设施等为建设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库(2016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每年10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的项目信息)、推荐备选项目给国家开发银行。我们认为国家开发银行将重点支持大型专业化建设运营主体来运作上述备选项目,只有这些企业有足够信誉及能力保证项目收益、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支持。“通知”提出的PPP模式将得到推广,政府将鼓励具备综合业务能力企业采取总承包方式、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整体打包运行。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将以风险可控为原则,起到的作用相当于“优先”,并有望引入“劣后”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市场;
海绵城市资金需求量巨大。按照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成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导则,海绵城市每平方公里建设投资成本在1.5-1.9亿元之间,全国657个城市如果都要在2020年完成任务,整体投资接近1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