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州政府下达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14%的目标,我县2011—2014年实现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3.03%、2.93%、3.78%、2.61%,2015年预计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2.5以上,州下达我县“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4%的目标全面完成;二是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协调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能源统计、监测、预警、调控联动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四是节能降耗对产业发展的源头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企业节能管理得到加强;六是以风力发电为重点的新能源得到快速发展;七是全民节能行动持续推进。
二、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节能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节能管理体系,保障节能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节能日常监测工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统计与日常用能监督;三是认真做好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关要求,严格实施项目准入审查制度,督促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所有企业实施了节能评估和审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五是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能源统计、能源计量等执法检查、督查,推动节能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六是狠抓节能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七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将能源资源利用效益、节能指标作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上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分企业对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节能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节能措施不力。
二是节能空间逐步缩小。由于我县工业发展滞后,单位GDP能耗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基数相对较低,随着全县工业经济的增长,“十三五”节能降耗空间越来越小。
三是能源消费增速与经济增速不匹配,出现了规上工业企业用电量超全县工业用电量、规下工业企业用电量呈现负数等不合理现象。
四是能源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加强节能日常监测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细化相关部门的责任,把节能降耗作为我县发展工业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按照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节能目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行业部门、企业,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节能日常监测工作。完善能源统计制度,监测制度、考核制度等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强化节能日常监测。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统计与日常用能监督。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年度公共机构能源信息统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节能意识。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活动日、环境保护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引导全民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节能降耗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会议、深入企业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增强企业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节能降耗的管理,认真抓好工业企业节能项目的申报、争取和实施。企业是能源消耗的主体,引导和督促企业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重视技术创新。组织企业积极做好省州节能项目的申报,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使企业走自觉节能、自愿节能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和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五)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的宣传,严把项目准入关。继续加强对产业政策的宣传,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管理,不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该类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切实加强产业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论证产业发展布局,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