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获悉,今年以来,江西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特色品牌,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2015年,江西实现PM2.5监测设区市全覆盖,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0%左右。全省I—III类水质断面达标率81%。
实施造林绿化提升工程,完成植树造林223.9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
江西加强生态家园创建,南昌、宜春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余、萍乡获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启动生态、水资源、耕地“三条红线”划定工作;出台了《江西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首期筹集补偿资金20.91亿元;创新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了县级以上三级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