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6个配套文件出来后,还是很多人不知道未来的电力市场该怎么玩。这篇文章对全球电力市场建构做了系统的描述分析,可借鉴,也不必着急,有足够的学习和观望时间。
一、引 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28个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将“条件成熟时发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市场交易”作为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的重要举措。以此为契机,本文试图总结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发展进程,全方面提出中国电力市场交易的长远规划及应避免的问题。
回顾过去10年学术界所取得的成就,可以发现,中国学者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原因、路径和未来展望均有理论探讨。尤其是在加州电力市场化改革失败,多国发生的区域性大停电、频繁出现季节性供电危机,以及电力现货市场、期货市场联盟的解散或重组等情形出现之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围绕电力市场化是否充分有效、市场化改革到底如何进行等话题展开激烈讨论。然而,学术界对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考察相对零散,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方案。因此,有必要通过评估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及其发展道路,寻找适合中国的可行方案。
评估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就并非易事,国外学者也是近十来年才开始深入研究。Steiner通过观察19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指出电力市场化改革导致电价更低,居民和工业用电在电价和高利用率方面获得双赢。Hattori和Tsutsui却指出,电力现货市场的开放虽然可以降低工业用电价格,但是家庭用电价格却在上升,发电市场的开放更有可能导致电价上涨。Zhang等对36个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工业私有化、竞争和发电商效率进行跨国比较后发现,虽然私有化改革和发电能力的提升对于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并不明显,但是引入竞争却是非常有力的措施。Nagayama利用78个国家的资料,研究了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价的影响,指出电力市场化改革不仅没有降低电价,反而推升了电价。Erdogdu对全球92个国家的电力市场化程度进行评估后,指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很难评价。国家降低输配电的市场占有份额虽然整体上有助于快速推动改革,但不同国家改革道路的不同决定了电力改革的成效迥异,且发达国家的成熟模式不一定是发展中国家借鉴的模板。就连一贯遭受批评的电力国有化和垄断,也有不同的结论。Fiorio等通过研究15个欧盟成员国电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出公有制并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阻碍。
电力市场化改革并不能复制某一个国家的经验,更不能仅局限于某一个时期,否则,容易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为此,本文拟以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为逻辑起点,以电力市场化发展历史为线索,宏观介绍电力市场化改革所经历的电力现货、电力远期合约和电力期货的发展进程。并以此为基础,评价电力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从而为政策制定者、学者提供中国未来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和路径的经验证据。
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全球趋势
Erdogdu对全球98个国家/地区1990年、2008年和2009年的电力市场改革情况进行了评分。按每个指标1分,其采用了如下8个具体指标来评价一国电力市场化程度:是否有独立的发电厂商;国有电力工业是否企业化;是否制定了电力市场化的法律;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的分离程度;是否建立了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电力工业的私有化程度;是否建立了批发与零售电力市场;用户可否自由选择电力供应商。观察评分指标,本文采用1990年和2009年的全球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评分。从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现状来看,1990年电力市场化只在少数国家进行,但自此以后,电力市场化仅花费了19年的时间就成为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快速拓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电力市场化改革呈现出全球化趋势。截至2009年,全球人口的86.49%经历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市场化国家GDP的总和占全球GDP的94%。无论从人口数、GDP占比、国家发展状态和各大洲分布情况等方面来看,毫无疑问,这轮改革是全球性的。尽管各国改革的背景、路径和成效不完全一样,但都希望通过改革来提升电力工业绩效,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共识。
第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呈现区域不平衡性。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各大洲、各地区之间的发展进度和市场化程度不平衡,非洲和东南亚国家改革进度缓慢。欧洲和大洋洲是电力市场化程度提升最大的两个洲。发达国家占多数的欧洲在此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不仅电力市场化程度的得分达到了7.38分,且其在这段时间内电力市场化程度得分提升了6.28分。大洋洲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两国由于有电力现货和电力期货市场,其开放程度更快,1990-2009年提升了6.75分。
第三,电力市场化改革程度在国家发展水平上具有差异性。发达国家的电力市场化基础高于发展中国家。2009年发达国家最后的电力市场化程度平均得分达到了6.96分,而发展中国家为5.25分。但毋庸置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提升程度均较快,分别提升了6.23分和3.97分。不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程度差距仍然较大。
第四,电力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通过观察98个国家/地区1990年和2009年电力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多项式回归拟合模型的结果可以看出,与1990年相比,2009年各国经济发展对电力市场化的影响程度更高。观察不同国家电力市场化程度对人均GDP影响的拟合模型可知,电力市场化又作用于经济发展,当电力市场化程度低,电力工业的效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甚至阻碍经济发展时,国家开始进行电力市场化化改革;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程度的深入,能源供应和分配效率提高,电力工业在可能的限度内就开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与1990年相比,随着多数国家进行市场化改革,2009年各国电力市场化程度差距也逐渐增大,由此造成电力市场化程度对经济的影响更加强烈。
三、电力市场化改革:从现货市场入手
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相伴,以电力为交易对象的现货交易开始出现,并逐渐演变成专门交易的电力现货市场。学者们对电力现货市场是否部分或全部包含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有不同表述。但现货市场以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为基本内容,是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本文在此基础上,以电力现货交易场所作为评价电力现货市场存在与否的关键指标。若一个国家/地区建立了电力现货交易为目的的固定电力交易场所,则认为该国/地区存在电力现货市场;若仅开始进行电力现货交易,但没有固定的电力现货交易场所,将不纳入本文的现货市场研究范畴之中。
1.市场概览
截至2009年,全球共有52个国家建立了以固定的交易场所为标志的电力现货市场,占全球国家总数的24%。就现有资料来看,尚有大量国家正在筹建电力现货市场。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还在不断调试和完善之中,竞争性电力市场主体尚未形成,电力现货交易量小,电力现货市场还需培育。
2.市场特点
第一,电力现货市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根据Erdogdu的研究,建立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国家/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得分普遍较高。这些国家在2009年的平均得分为6.90分,表明市场化程度较高。
第二,全球电力现货市场呈现多样性。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电力现货市场,多个国家/地区也可以共享一个电力现货市场。前者例如美国,其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电力现货交易场所达十多个。后者例如挪威、瑞典、丹麦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他们共用北欧电力市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共用电力现货市场。还有一些国家/地区既有国内的电力现货交易场所,也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例如英国。
3.问题分析
第一,电价剧烈波动问题。以澳大利亚为例,该国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以来,电价波动十分巨大,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差可达百倍。事实上,澳大利亚电力现货市场的价格剧烈波动仅是全球范围内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一个缩影。电力现货市场之所以出现如此巨大的波动,其本质原因在于电力商品的不可有效储存性。因此,这就需要电力供需保持平衡,而电力供需不平衡是电力工业的常态,由此两者呈现出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就形成了电力现货价格随着供需变化而变化,随供需矛盾加剧而呈现出价格剧烈波动的现象。当某一时刻的电力供给大于电力需求时,电力现货价格将会面临“悬崖式”下跌;当某一时刻的电力供给无法满足电力需求时,电力现货的价格将会急剧上升。电力现货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将使电力市场参与者面临巨大的风险,使得电力市场参与者没有稳定的预期。
第二,市场力问题。电力现货市场的市场力是指电力现货市场主体在交易中抬高价格的能力。以美国加州电力市场为例,安然公司利用市场力操纵市场,抬高价格,导致发电成本激增,投资者大量离场,市场流动性缺失,电力市场崩溃。同时,电力刚性需求弹性小的特征容易使发电企业通过增强市场力以获得额外利润。事实上,大型发用电企业由于拥有大量发电资源或用电需求而具有强大的市场力。一旦现货市场主体市场力强大到一定程度,电力市场资源配置和价格反映供求关系的有效性就会遭到破坏。
第三,合约期限过短问题。电力现货市场的特点是电力现货交易期限与实物交割期限之间的时间间隔均较短。这种交易机制的好处在于,能够运用价格机制较为客观适时地反映电力的供需状况。但是,这也同时使电力市场参与者控制风险的能力明显降低。原因在于,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电力供需具有刚性和电力不可储存性,这就导致电力生产者或需求者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电力电量平衡,不得不接受较高或较低的电价和其他不合理条件。因此,交易当事人不仅不能在交易之前获得稳定的预期,更不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将相关风险予以锁定或转移。
四、如何解决问题:引入电力远期合约
电力现货市场促进电力交易的同时,面临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基于此,一些国家/地区探索另外一种与现货市场不同的交易机制与交易模式,由此,电力远期合约市场作为克服电力现货市场问题的交易机制应运而生。
电力远期合约,是一种通过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确定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卖特定数量电力商品的合约。卖方承诺在未来某个时期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向买方提供电能,买方承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支付相应的购电费用。与电力现货合约相比,电力远期合约不仅期限大大长于电力现货合约,而且协议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确定。
1.市场特点
电力远期合约交易基本上实行场外交易,存在双方自由协商和隐秘性特点,它不具有与电力现货市场固定的交易场所一样的明显标志性和规整性。这由此给本文考察全球电力远期合约市场带来了现实的困难,尽管如此,笔者力求对全球电力远期合约市场进行探索性考察。纵观全球电力远期合约市场的结构,可以发现如下特点:
第一,电力远期合约与现货市场之间并不存在完全对应关系。但一般而言,存在电力远期合约的国家和地区均普遍存在电力现货市场,且电力现货市场与电力远期合约市场并存与运行。例如英国最初的电力现货市场是以电力库的形式存在,2001年引入远期合约交易,数据显示,该市场电力交易的80%—90%以远期合约的形式进行交易。尽管远期合约市场占比较大,但英国的电力现货市场并没有废止,而是同时并行运转,存在着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北欧电力市场是一个包含电力远期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的多国家电力市场,其最初以电力现货市场形式存在,在1993年开始出现电力远期合约。目前,该市场的电力现货交易量占全年销售电力的1/3,远期合约交易量占2/3。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也兼具电力远期合约和电力现货合约。
第二,电力远期合约出现在电力现货合约市场之后。作为第一个跨国市场,北欧电力市场于1993年才开始出现电力远期合约,而在此之前电力交易主要是现货交易。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州和马里兰州,在1998年第一次出现以电力批发竞价市场形式存在的电力现货市场。这几个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发现,以卖方提供供电量价格曲线与买方提供需电量价格曲线而形成的曲线交点决定每日电价的竞价方式不科学,难以保障合约的及时履行,后来这几个州均出现了电力远期合约交易。在澳大利亚,以批发电力形式存在的电力现货合约交易,也是先于电力远期合约交易出现。
2、存在价值
第一,有助于克服现货市场的价格剧烈波动性。之所以电力远期合约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价格剧烈波动,这是由电力远期合约的交易机制所决定的。电力现货市场的合约期限均较短,北欧电力现货市场以一个小时为竞价时段,如此短的合约期限无法发挥规避电价风险的功能,反而会滋生大量投机。与此相反,电力远期合约的期限是由电力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由于预先设定了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提高了电力需求弹性,从而减缓电价波动的幅度和强度。
第二,减缓现货市场的市场操纵力。电力远期合约能够削减大型发电企业的市场力,有效促进市场竞争并提高电力市场效率。除此之外,电力远期合约对发电厂商的策略性行为和合谋行为也发挥了重要的抑制作用,这再次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三,为规避市场风险提供多元化的选择。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通常采取的是格式化合约,该种方式虽然能够提高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固定的合约无法满足电力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需求。这就决定了交易双方根据各自的需求进行谈判,并对电力买卖量、买卖价格、电力等级、合约期限和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自由约定。在充分评估未来市场风险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预先签订公平的电力合约,为防范交易风险提供了可能。
3、缺陷分析
第一,电力远期合约流动性差。在改变电力现货合约格式化之后,电力远期合约面临的又一大问题是电力远期合约的流动性差。电力远期合约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合约的任意性大,合约与合约之间差异性大,缺乏标准的合约格式。对于买方而言,要买到满意的电力远期合约很困难。
况且即便有符合买方需要的电力远期合约,基于对合约中的义务方的不了解,买房也无法放心购买。因此,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转让的概率不大,而即使获得双方在谈判上的相互妥协,消耗的时间周期也较长、交易成本高。
第二,信用风险问题。电力远期合约使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合约内容,第三方机构无法介入其中进行信用担保,从而导致远期合约的信用问题突出。这就可能造成,电力远期合约的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当电价剧烈波动时很可能导致部分合约违约。
第三,电力远期合约的价格执行力较差。从电力远期合约的交易实践看,远期合约有单向差和双向差两种。无论哪一种,电力远期合约均不可避免地以实时市场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对买方和卖方进行亏损性补偿。例如澳大利亚电力市场采取的电力差价合同即是例证,实践证明,不仅履约能力无法保障,而且由于实时市场的价格与预期价格差异较大,违约情况也时有发生。
综上所述,电力远期合约由于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需要引入新的工具克服电力远期合约的不足。由此决定了全球电力市场化的改革,必将逐步转向更能预防市场风险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电力期货。
五、电力期货: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发展趋势
电力期货是由电力远期交易通过合同标准化演变而来的。而电力期货市场是在电力远期合约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保证金、对冲平仓和结算等制度后,才形成的在交易所内采用集中竞价进行交易的交易市场。
1、市场概览
截至2015年,全球已有12个国家开展了电力期货交易,共设置了17个电力期货交易市场。最早引入电力期货交易的交易市场是挪威、瑞典、丹麦和荷兰于1995年联合设立的北欧电力市场,期货种类为季、年期货。
在美国,1996年3月29日,纽约商业交易所开始交易加利福尼亚地区俄勒冈边界电力市场和保罗福德电力市场的电力期货合约。1998年7月10日,辛辛那提辛纳杰公司和新奥尔良安特吉公司开始电力期货合约交易。1999年3月19日,美国PJM电力市场的电力期货合约开始执行。在美国进行电力期货交易之时,电力现货市场已经交易多时,电力远期合约也日渐完善。
在欧洲,北欧电力市场是欧洲境内最早推出电力期货的市场。北欧电力市场的前身——挪威电力市场于1995年引入第一份电力期货合约,而该交易所在1996年就建立了电力远期合约市场。瑞典电力市场于1996年加入电力期货合约,并于同年与挪威电力市场合并成北欧电力市场。随后芬兰、丹麦西部和丹麦东部分别于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开展电力期货交易。在英国,国际石油交易所于2000年进行电力期货交易,2001年英国伦敦洲际交易所收购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后,业务扩展到期货交易,成为英国电力期货交易的主要交易场所。法国于2001年7月26日在法国能源交易所电力交易所进行电力期货交易。2000年,德国电力期货交易在莱比锡电力交易所进行。2000年6月,波兰电力交易所进行电力期货交易。荷兰和比利时两个国家的电力市场交易主要在阿姆斯特丹电力交易所进行,该交易所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于2000年发展出了电力期货交易。葡萄牙和西班牙电力期货交易主要在伊比利亚电力交易所进行。2007年,伊比利亚电力市场正式建立,包括西班牙的日前市场和葡萄牙的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由伊比利亚电力交易所负责管理。
在大洋洲,1996年11月18日,新西兰期货和期权交易所上市交易了新西兰第一个电力期货合约,标志着新西兰电力期货市场的建立。而邻国澳大利亚的电力期货市场交易,最早是2002年在澳大利亚阿德利亚能源交易所和悉尼期货交易所进行的。
2、市场特征
第一,从地域分布上看,电力期货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具有共存性。电力期货市场集中分布于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这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分布大体一致。从国家分布来看,电力期货市场主要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例如欧洲的英国、德国和北欧四国,以及北美洲的美国和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第二,从交易所结构上看,电力期货交易所模式有多样性。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电力期货交易所,多个国家也可共用一个电力期货交易所。
第三,从时间趋势上看,电力期货市场出现的时间普遍晚于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远期合约出现的时间。无论是世界上第一份诞生于北欧电力交易所的电力期货合约,还是随后在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相继出现的电力期货交易合约,其出现的时间均晚于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远期合约。
第四,电力期货市场的设立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得分正相关。建立电力期货市场的国家/地区的电力市场改革普遍为8分。即电力期货市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3、市场功能
第一,发现真实的电力价格。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是指期货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应速度更快,能够提前反映现货价格未来的变动趋势。研究发现,期货市场的价格变化领先于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且期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中处于主导作用,电力期货市场具有良好的价格发现功能。Amundsen和Singh指出,在欧洲建立电力期货市场和电力期权市场有利于电力价格发现和规避电力价格风险。这是因为,电力期货市场的成交价是由大量交易者共同公开竞争的结果。
期货价格汇集了发电厂商、买电用户以及配电方的市场博弈,几乎涵盖了电力的生产、传输、分配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交易者。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这种博弈结果有效地摒除了电力价格在短期内投机或机构操纵导致的异常波动。因此,电力期货市场上形成的价格往往更具有权威性,能够为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带来强大的正能量。
第二,电力现货交易价格剧烈波动被进一步抑制。电力期货之所以能够抑制电力现货交易价格的剧烈波动,其原因在于:一是电力期货本身具有固定长期价格的功能,这使得其能够平抑电力现货市场的投机行为,稳定现货市场电价,有利于电力市场的稳定。在电力期货交易模式下,电力市场主体更加多元,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电力交易价格发现更加充分。二是电力期货市场为电力参与者提供了价格风险规避的场所,电力期货交易为发电商和消费者对冲价格风险和减少价格大幅度波动提供了机会,更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电力市场参与者可通过套期保值等方式控制市场价格风险。三是引入电力期货以后,电力市场参与者可以在自己满意的价格区间内自主选择购买期货合约,市场主体可以根据交易所系统中的期货合约交易量,对未来的电力负荷状况有相对准确的预期并做出相对理性的选择,由此减少电价的波动性。
第三,改善信用风险。电力期货交易实行的是每日无负债交易模式,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和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这有效地避免了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远期合约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
第四,增加流动性。电力期货交易的对象为标准化的合约,一般来说,除价格条款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且其交易便捷、转手容易、交易成本低,因而流动性更强。
六、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战略
电力现货市场的设立是电力市场化的关键阶段,但其风险需要电力远期合约和电力期货予以控制。中国虽然在2009年的全球评分中处于中等行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从关键指标来看,中国目前的电力工业民营化程度不高、批发与零售的现货市场缺失、用户可供选择的电力供应商有限。因此,中国应当如何正确看待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经济发展有何影响,如何采取关键措施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呢?为此,本文借助全球98个国家/地区的电力市场化数据,构建了回归分析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分别将电力市场化开放程度评分、人均GDP对数作为因变量,并分别以是否用2009年和1999年对比设置了两个独立的模型。市场开放程度模型显示,2009年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比1990年平均增加了5.74分;发达国家的评分比发展中国家更高;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期货市场的设置有利于显著提高电力市场化改革程度。2009年的模型显示,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显著影响了电力市场化程度,且建立现货市场对评分的影响更加显著。人均GDP模型显示,电力市场化程度有利于提高人均GDP,电力现货市场的设立对于解释经济发展水平也有显著影响。
上述分析结论对于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未来走向具有指导性作用。前文的论证表明电力市场化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中国需要一个中长期规划,电力市场化改革需从发、输、配、售四个环节分离垄断性业务,从竞争性环节中造就多元化的竞争主体入手,最终建立电力现货和期货市场。观察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步伐后可以发现,全球52个国家/地区从推行市场化改革到电力现货市场的建立,大约平均需要12年的时间,从电力现货市场的建立到13个国家设立电力期货市场,平均也仅需要4年的时间。因此,本文提出中国未来20年的中长期规划方案:
第一步,逐步放开发电市场和售电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发电和售电市场主体,为电力竞争机制的形成创造基本条件。这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初级阶段,年限需要根据市场化放开程度而定。
第二步,建立电力批发和零售等现货市场,创造日前/实时竞价交易平台。这是市场化改革的中级阶段,可以在初级阶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开展。如前文所述,电力现货市场是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步骤,全球拥有电力现货市场的国家的市场化平均分为6.90分,有41个具有现货市场的国家在7分以上。因此,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务必设立电力现货市场,否则电力市场化改革将仅仅是口号而已,各类型用户将无法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供电商,也无法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在发展电力现货市场的同时,需要稳步开展电力远期合约交易,体现购售电双方意愿,形成长期稳定的双边市场交易模式和现货市场与远期合约的良性互动。
第三步,建立电力期货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配合共同为电力工业竞争和良性发展创造条件。这是市场化改革的高级阶段,具体时间规划需待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和成型之后再定。电力期货市场所具有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功能对于保障大中型用户群公平用电至关重要。电力现货市场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型和散户用电群体,在方便快捷、公平竞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如果在信用保障和法律监管体系尚能充分适当,电力现货市场也可服务于大中型用户群体,但法律和监管机制必须严格。总之,电力现货和期货市场本身所具有的不同功能,对于推进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可谓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