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4 月16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是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又一项重大部署。要求各地今年年内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上海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本市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9日,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函请寄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和自然生态保护处,大沽路100号,邮政编码:200003
传真请发至:021-63555905
电子邮件请发至:shuichu@s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