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该行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风电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其中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例如,山西省要求县级政府综合考虑投资建设能力、运营经验、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等因素,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自主确定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投资主体,原则上一个县一个投资主体。通辽市开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委托第三方比选服务机构就通辽市开鲁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在具体实施中,各省(区、市)先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后再适时推广。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并依此组织实施。同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与民营资本积极参与该行动。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投资主体可以是各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