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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积极探索垂直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

   2015-11-26 中国环境报 3140
核心提示:记者:您是环保系统工作多年的老纪检组长了,对环保纪检工作应该有诸多体会。您认为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环保队

记者:您是环保系统工作多年的老纪检组长了,对环保纪检工作应该有诸多体会。您认为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环保队伍作风又有哪些变化?

冯胜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环保系统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铁腕惩治腐败,反腐倡廉形势有所好转,腐败行为有所收敛,腐败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形势任务依然严峻,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政治上蜕变、信念上缺失、经济上贪婪、作风上霸道、生活上腐化等问题依然存在,环保系统仍处于腐败易发、多发、高发区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还未有效解决。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写入党章,《环境保护法》重新修订颁布,其他环境保护配套措施逐步出台,环境保护工作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环保系统反腐倡廉任务更加艰巨,主体责任要求越来越严,监督责任越来越重,各方面都面临巨大压力。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胜瑜

总体来看,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成效比较明显,主要转变在两个时间节点:第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大家从党中央的一系列纠风措施,深刻感受到其中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思想上越来越重视,行为上越来越规范。第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解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意识增强,调研更加求真务实,越来越接地气、有成效;“四多”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经费管控更加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动作迅速;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超前服务、主动服务、跟进服务的意识越来越强,环评审批时间大量缩短。但也不乏有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视若罔闻的人员。

记者:云南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如何?您认为违法违纪行为要靠什么遏制?

冯胜瑜: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环保系统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云南省委、省纪委以及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及时跟进反腐战略重点、战略总局和战略思路的新发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工作领导、强化权力监管、加强教育监督、持续改进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以落实监督责任为保障,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环保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发力正风肃纪,严惩腐败成为新常态,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建设“干部清正、机关清廉、班子清时、系统清淳”的云南环保,确保少出事、不出大事,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云南环保系统“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特别是巡视整改以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逐个问题整改到位,制度措施更加配套完善,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但从客观来看,一些隐性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更加关注形势任务变化,更加注重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问责惩处力度。

记者:当前中央和环境保护部都强调抓纪律建设,云南在这方面的突出特点是什么?您认为抓纪律建设最重要的办法是什么?

遏制违法违纪行为主要靠什么?第一,靠中央高压反腐。中央的一系列反腐重拳,惩治了腐败分子,震慑了其他人,遏制了腐败势头。第二,靠广大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无时无处不在,可第一时间提供翔实的违纪违规事实。第三,靠主体责任落实。全厅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逐步增强,主要负责人对“第一责任人”认识深刻到位、落实到位。第四,靠监督责任推进。驻厅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派驻巡视组功能。第五,靠领导干部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模范带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六,靠问责惩处推动。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做好教育警示、询函约谈、述责述廉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充分发挥教育惩处功能。

冯胜瑜:云南省抓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一是高度重视。云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特别是九届十一次全会,专门强调和部署纪律建设问题。二是活动推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等。三是监督促进。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开展纪律建设专项检查。

全省环保系统抓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一是教育经常。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认真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二是学习认真。厅党组中心组先后两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三是执行到位。守得住底线,把得住红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行到位。四是监督严格。坚持把“纪”挺在“法”前,坚持从严依纪依规治党。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和问责惩处,使纪律和规矩如影随形,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制度完善。修订完善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议事规则》、《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领导干部接访日工作制度》,出台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规则》、《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

记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绿色发展,环保系统将有一系列改革。这意味着廉政风险有变化吗?下一步环保系统纪检工作重点应该是什么?

冯胜瑜:省以下环保部门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带来的最大廉政风险,是环保权力运行风险。州市环保部门脱离当地党委政府后,身份不再尴尬,作用更加明显,需要警惕的是权力过度集中,容易造成因制约和监督的缺失而滋生腐败。特别是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环境评审、人事任免、生态创建等,环保部门的权力将更加独立和直接,如何加强监管需要探索。

下一步环保系统纪检工作重点包括:第一,加强纪律建设的监督检查。保证上级决策部署在环保系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工作领导、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等责任。

第三,严格正风肃纪。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查办案件,严惩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纪律上过硬、作风上过硬、方法上过硬、执纪敢碰硬的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积极探索垂直管理后的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州市环保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不失管,环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环保系统廉洁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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