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规模20亿千瓦时,用户电价平均降低6厘/千瓦时。高耗能企业无缘参加
除了让发电厂与用电大户直接协商购电,广东省正在开始一种新的电力交易模式,让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竞价。
2013年年末,广东首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争交易在清远市开市。这一消息刚开始没有引起多少关注,但在国家能源局网站昨天(1月6日)对此发布了简短的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此次集中竞争交易有86家大用户和29家发电企业参加。程序是由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现行上网电价的价差。用发电企业申报价差减去大用户申报价差形成价差对,价差对小者优先中标。
最终实现交易的有17家发电企业,26家大用户。平均申报降价为0.614分/千瓦时,也就是说,对于大用户来说,最终用电价格较发改委目录电价降低了0.614分/千瓦时,而发电企业的销售电价比上网电价少了0.614分/千瓦时。实际上发电企业的申报减价幅度要大于用户的申报减价幅度。
“直购电的目的是让用户用上更便宜的电,那这次主要就是发电企业让出来的。”广东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财新记者表示,对于真正的价格市场化,“得一步一步来,这次先是发电企业。”按照此次集中竞争的规则,发电企业报价如果高于上网电价,交易就不能达成。
此外,由于采用价差形式竞价,这种模式并不涉及重新确定输配电价的问题。
广东省内符合准入条件——装机规模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企业——的发电企业全部参加了此次集中竞争。它们愿意降价参与竞争,除了政府机构的推动,也与电力供需情况有关。2013年,整个南方电网用电需求缓慢增长,供需较为宽松。以粤电力A(000539.SZ)为例,2013年上半年火电装机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17.5%。同时由于动力煤价格下降,发电企业也恢复了一定的盈利能力,可以通过价格让利来获取更多利用小时数。
大用户诉求明确:用上比目录电价更低价的电。发电企业在供应较为宽松时更愿意参与直购电,如果要使发电企业也能获得较上网电价更高的销售电价,则需要电网让出更多的利益——因为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之间的价差减少。一旦厂网都不愿让利,直购电便容易陷入僵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经信委是这一交易模式的主要推动者,电力交易机构则由广东省电网公司负责组建,目前还没有单独的部门操作此事。
满足要求的大用户包括省级骨干企业、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园区企业,年用电量过亿,原则上高耗能企业不能参加。
2013年8月,广东省开始了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2014年计划直接交易电量95亿千瓦时,约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2%。其中集中竞争交易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本次交易电量为2014年一季度的5亿千瓦时,最终形成交易电量4.995亿千瓦时。今年年内这一规模不会再扩容。
广东省的直购电实践是目前全国范围内直购电扩大规模的一个缩影。2013年能源局重新组建后,直购电便被视作一项重点工作,先后有三份文件被提及。最终确定并启动了直购电工作的主要有12个省,其中吉林、广东、辽宁、安徽,福建、江苏、黑龙江为试点省,湖南、四川、山西、甘肃和贵州则是在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后提出将开展大用户直购电。
但大部分省份的直购电是由当地经信委等机构确定准入门槛和范围后,双边协调确认最后价格的。输配电价方面,部分省份已经有经核准的输配电价,还未经核准的需要根据公式计算后上报至发改委价格司核准,核准时间长,价格偏高是参与方的主要苦恼。
始于2004年的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购电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到终端购电大用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费用。
直购电被不少电力行业人士视为培养多买多卖市场的重要手段,但始终未能形成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模式。发电企业、电网和大用户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困难所在。特别是在没有独立输配电价的情况下,电网的利润会受到直购电的影响,电网企业态度消极。因此有批评认为过往的直购电多是向电网讨便宜电。
从去年以来的各地直购电试点,虽然仍未彻底解决没有独立输配电价的问题,但规模和决心较之前数年有所加强,亦有消息称明年将进一步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