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发改委委托国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对《济宁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报告》进行评审,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处、国家电网山东发电公司、市直各有关部门等单位领导、专家组一致认为,利用难以复垦的采煤塌陷地发展光伏发电发展意义重大,原则通过评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规划》拟利用难以复垦的塌陷地约6万亩建设9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0MW,总投资约94.25亿元,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3808万千瓦小时,年实现营业收入11.38亿元,利润0.5亿元,利税3亿元。每年可节约标煤37.6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7222.4吨,二氧化碳89.2万吨,还可减少灰渣排放量约11.6万吨,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此外,9座光伏发电项目也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支持。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在指标规模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济宁建设“国家级采煤塌陷区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我市发改委将积极向上跟踪协调国家能源局,争取规划早日获批,配合国家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落实国家能源局批复意见、基地工作方案,争取规划尽快实施,将基地建设成引领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的国家级先进技术示范基地的同时,实现塌陷地综合治理,为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积累经验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