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碳市将进入由试点向全国过渡的关键期。“在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前,中国碳市场或将经历一个寒冬。”电投(北京)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工韩曙东认为,“2017年全国碳市启动,中国碳市或将迎来一个春天,但绝不会再现CDM(清洁发展机制)黄金时代的火爆,未来碳资产管理行业将走向"精加工、深加工"模式。”
国家电投现有13家电厂被纳入试点控排企业,全国碳市开启后,电投碳资产将通过碳资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国家电投旗下近百家电厂的碳资产;在CCER方面,优先选择销售风险和技术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未来重点开发额外性较好的优质项目;在碳金融产品开发方面将着手于组合性产品。
201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华盛顿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双方再次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在声明中确认,中国计划到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于2013年相继启动,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运行平稳且交易规则逐渐完善。因此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碳市将进入由试点向全国过渡的关键期。
“在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前,中国碳市场或将经历一个寒冬。”电投(北京)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电投碳资产”)总工韩曙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7年全国碳市启动,中国碳市或将迎来一个春天,但绝不会再现CDM(清洁发展机制)黄金时代的火爆,未来碳资产管理行业将走向"精加工、深加工"模式。”
电投碳资产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文简称“国家电投”)子公司,主要负责集团公司温室气体减排和碳资产管理。国家电投作为电力行业五大央企之一,其总发电装机近1.1亿千瓦,其中火电占比约64%。国家电投旗下共13家电厂被纳入试点控排企业,其中上海试点有5家、重庆试点有6家、湖北和广东试点各有1家。
“目前我们非常关注全国碳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则。”放眼全国碳市场,韩曙东表示,“希望全国碳市场开启后,政策制定者能够允许大型集团公司进行场外交易。比如集团内下属企业间通过直接签署协议的方式,完成碳资产的直接划转与支付,便于大型企业对数家子公司碳资产的统一管理,提高交易效率。”
将建碳资产管理平台
记者:电力行业是碳市场的主要受控对象,国家电投在目前7个试点碳市的参与情况如何?
韩曙东:现阶段,我们集团旗下企业在试点地区被纳入控排企业的共有13家,其中上海试点5家、重庆试点6家、湖北和广东试点各1家。这13家控排企业各自的配额盈余或缺口数量不大,都已如期完成了2014年度的履约。
记者:目前各试点对于电力行业控排企业的配额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韩曙东: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配额分配出台统一标准。而各试点地区执行的标准有松有紧,并不统一。例如上海试点对超超临界项目执行的Y3标准,属于世界上最先进的标准;湖北则是选取整个行业的中位值,其他试点的规则也各有不同。但总体来说,配额分配标准对于电力企业还是偏紧的。
记者:在配额资产的管理方面,电投碳资产的策略是怎样的?
韩曙东:从短期来看,企业还是以履约为主。因此,在试点阶段,我们主要是给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履约方面的建议,具体操作由企业自行完成。
但未来趋势是要统一管理。我认为碳资产公司应该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激活那些未流动的配额资产。从目前情况来看,单个企业的配额盈余或者缺口最多每年10-20万吨,若不进行统一管理,配额交易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记者:在全国碳市场阶段,电投碳资产计划采用怎样的方式管理整个集团的碳资产?
韩曙东: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我们将通过碳资产管理平台,对集团旗下企业的碳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平台将建立碳资产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收集、定期上报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以便我们及时掌握碳资产规模、分配,企业的排放变化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等,为我们的减排和交易策略提供依据。
有序开发CCER项目
记者:目前试点对CCER的准入都做了限制,未来全国市场规则尚不清晰,您怎样看CCER的准入门槛?
韩曙东:目前7个试点各有准入门槛,松紧不一,主要是从CCER产地、产出时间和项目类型设限,全国碳市场CCER的准入政策尚未发布,因此,CCER风险很大。
其中,产地的限制可能是对新能源项目最致命的打击。因为,我们国家新能源项目主要集中在如甘肃、新疆等不发达地区,即使全国碳市启动,这些地区工业不发达,区域内的控排企业不多,对CCER需求很小;而发达地区则是需求大,供给非常有限。项目开发出来但卖不出去的情况很有可能发生。
国家电投的新能源项目主要分部在江苏、江西、内蒙古、东北、新疆、甘肃和湖北,但发达地区总量不大。
记者:电投碳资产在CCER的开发和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计划?
韩曙东:今年我们在CCER项目开发方面投入的力度不是很大,一方面,今年主要的工作还是为旗下近100家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帮助企业完成重点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上报工作。另一方面,在全国碳市场CCER准入政策尚未清晰的情况下,我们基于循序渐进的原则去开发CCER,今年开发了大约5个项目,基本满足了自身履约需求。随着年底集团公司碳排放核算工作的完成,明年将会稳步增加CCER项目开发数量。
未来我们在CCER开发方面的潜力和空间是巨大的。我们集团下属火电厂的单个电厂装机容量较小,因此调整的灵活度比较大,未来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的空间较大。
在新能源发电方面,近些年我们集团每年新增300多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随着全国碳市场规则逐渐清晰,我们也会优先选择销售风险和技术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逐步开展CCER开发工作,未来会重点开发额外性较好的优质项目。
记者:对于现阶段我国CCER项目的开发和审批进展,您有何见解?
韩曙东:我认为业内对CCER要更加理性,不要把CCER项目当做赚钱的工具,要认识到它只是碳市场的一个补充,是一个抵消机制,主要的交易物还是配额。不要期待一个项目报上去就获批,那样最终建成的是一个成功的CCER市场,而不是碳市场。
碳金融策略:开发组合性产品
记者:目前各试点碳市的碳价差异较大,碳价波动也并不规律,您怎样看中国碳市的碳价发现?
韩曙东:关于碳价发现,首先要明确碳的价值是什么。碳的价值就是企业的减排成本。全社会碳的价值就是全社会减排成本的加权平均值。企业之所以购买配额,是由于减排成本比碳价高。价格发现的前提就是供需基本平衡,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价格会趋近于价值。
目前我国碳市场还没有形成充分竞争,碳价受到的政府干预也较多。例如,在个别试点履约过程中,有些控排企业买不到配额,配额多的企业筹谋未来,选择储备而不是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于履约的考虑,做了一些拉配工作,打破了本是正常的市场供需博弈,其实就是对价格发现的一种干预。
记者:根据现阶段碳市的价格表现,您如何看,碳市中涌现出的碳金融产品,未来电投碳资产在此方面是否会有涉足?
韩曙东:想要充分激发碳市场流动性,仅通过现货交易是很难实现的。以全国碳市配额总量40亿吨计算,按照5%的流通率,可流通的配额总量约2亿吨。若每吨按30元计算,市场现货总交易金额仅有60亿元人民币。因此,仅依靠现货交易很难获得利润。
关于碳金融产品,我认为,一个产品成功的标志是具有可复制性,不是一锤子买卖。另外,基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在产品开发中,可以把视野放得更宽一些,不要单纯拘泥于碳。我们目前也在开发碳金融产品,我们的策略是开发组合性产品,融合节能、环保和低碳,这样的产品在市场中会更具生命力和持久性。
全国碳市配额分配的难点
记者:2017年全国碳市启动,在配额分配方面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建议?
韩曙东:配额发放要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在国家统一标准下,若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那么要注意地方的灵活原则是什么。如果是扩大纳入行业范围,对碳市场是有利的;但如果是配额标准发生变化,那么统一碳市场就很难实现,因为商品不一样了,最后建立的有可能还是区域市场。
其次,在研究配额分配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碳市场运行的原理,做到公平、公正。最后,考虑排放总量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尤其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配额制定应该是一个相对动态调整的过程,这样碳市场才能运转起来。在市场调节过程中,只要一些企业的配额短缺,市场就一定会有流动性。
记者:在全国碳市建设过程中,你有怎样的期待?
韩曙东:首先,期待试点碳市场在运行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能够在全国碳市场的规则制定中被有效吸收。
其次,碳市场建立初期,关于配额分配标准、CCER准入规则以及碳价发现等问题均涉及经济范畴。所以,如果有经济学家参与到碳市场搭建的顶层决策中,将有助于预判更多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
希望全国碳市政策制定者允许集团企业场外交易。
记者:在试点到全国的过渡阶段,您对碳市场的表现有何预期?
韩曙东:我认为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前,对于碳市场而言,有可能会出现一个寒冬。因为试点到全国的过渡,控排企业和投资者最关心的是配额能否兑换成国家配额、如何兑换?在政策不清晰的情况下,各方有可能会在试点的最后一年集中抛售配额,以降低持有风险。另外一方面,全国市场CCER准入政策如不能尽快确定,CCER价格也会受配额影响而导致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大幅下跌。为了有效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希望主管部门尽快明确相关政策。
尽管2017年全国碳市场开启后,碳市会迎来春天,但不会再现CDM黄金时期的火爆。国内碳市场面对的矛盾会很多,机会和陷阱并存。碳资产行业需要更加理性,未来想赚钱,技术含量会很高,要做好深加工、精加工的准备。
记者:全国碳市开启后,集团下属企业将作为独立个体分别被纳入控排企业名单,这与集团碳资产统一管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有矛盾?
韩曙东:这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作为大型央企,又是重点控排的企业,在应对全国碳市场的过程中,统一管理对我们来说是最有效率和效力的,因此,我们希望全国碳市场开启后,政策制定者能够允许大型企业,尤其是我们这类大型集团公司,进行场外交易。比如集团内下属企业间通过直接签署协议的方式,完成碳资产的直接划转与支付,便于大型企业对数家子公司碳资产的统一管理,提高交易效率。
应加强碳市场与其他减排手段的协调
记者:您认为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对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会有怎样的助力?
韩曙东:碳市场只是减排手段的一种。实现减排通常有五种手段:结构减排或规划减排、技术减排、管理减排、碳市场机制和碳税。
管理减排方面,我们曾选取几个电厂进行过优化调度管理测算。在总发电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调度5家电厂发电,目标是做到“利润优、排放优”。优化后,若按碳价每吨50元计算,利润最大可增加8%-9%。同时,因为煤耗降低,碳排放也减少了。
这几种碳减排手段之间会有一定的关联或重合。建议在碳市场政策的设计时,做好与其他减排手段的协调,更好地发挥电网企业的积极性,使新能源项目、燃机项目与高效燃煤项目优先上网,鼓励用户选择低碳电力等。
记者:中国现阶段还未开展碳税,您认为碳税和碳市场是否可以同时实行?
韩曙东:我认为碳税和碳市场是可以同时发挥作用的,但在受控对象或覆盖领域要各有侧重,做到互补。碳税可以主要针对没有纳入碳市场的小微企业,通过收取碳税的方式实现减排,避免出现碳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