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要求,为配合出台《福建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东山县环保局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2个试点行业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摸底调查工作。
摸底调查工作遵循分区分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东山县相关企业排放信息,掌握挥发性有机物分布状况,建立了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档案,为全面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巩固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奠定基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要求,为配合出台《福建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东山县环保局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2个试点行业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摸底调查工作。
摸底调查工作遵循分区分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东山县相关企业排放信息,掌握挥发性有机物分布状况,建立了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档案,为全面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巩固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