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9月份,济南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监察,以全面掌握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监察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节能相关业务的专业资质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从业人员资质情况;三是“十二五”期间开展工作及提供服务质量情况;四是其他相关工作情况。通过监察发现,各公司人员及管理制度规范,部分公司拥有自主研发专利及产品。开展项目涉及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以及其他用能设备的改造等领域。“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服务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45个,总投资9.17亿元,年节能量46万吨标准煤,共取得各级补助1729.06万元,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