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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各国新能源的发展路径上推导,政府的支持和补贴是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走向市场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借鉴先进经验,以财税金融激励手段加速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通过多种手段鼓励支持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汽车类型。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于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购买者按其所购车辆的等效节能指标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
不过,我们要知道,政策的作用是引导市场及相关资源的整合,补贴起到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引导方面,从根本上说,新能源汽车如果要取得大面积的普及,靠的肯定是市场而不是补贴。结合此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3-2015年的期限,也意味着这很可能是“十二五”最后一轮补贴,将有助于调动汽车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和技术的积极性,促进行业的理性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机制”启动,回归市场驱动信号明显。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要想真正做大做强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要注重市场驱动和遵循基本规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不能只是着眼于满足市场需求,还要创造和引导市场需求。我国要在政府的引导、推动和组织下,建立完善机制激活市场驱动力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形成必要的合力,联合进行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以及关键零部件的攻关和产业化,尽可能使我国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少走弯路,力争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尽可能短的时间,实现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跨越式发展。(作者系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