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持续推进,影响共建共享的因素也在不断显现,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电信基础资源的合理定价。
现有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现手段,从单纯的基础设施租用,到基础设施的置换以及富裕资源的出售,都涉及电信资源的估价问题。
建立合理的电信基础资源定价机制,已经成为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关键。
建立电信基础资源的定价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独立机构,负责制定电信基础资源的价格审定。
从目前国内电信基础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各省的电信基础建设成本不一、电信基础建设规模不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电信基础资源定价机构不太现实。一个相对可行的办法是依托各省通信管理局为推进“电信共建共享”建立管理办公室,吸收当地主要的电信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各省的电信基础资源价格审定机构。
第二,建立和完善电信基础设施投资信息系统,为核定电信基础资源提供原始数据。
完善的电信基础设施投资信息,是确定电信资源出让或出租价格最重要的原始信息。作为大型国有上市企业,三大运营商在基础电信设施上的投资均有详尽的历史资料备查,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原始资料系统化,以便于在制定资源价格时查询。
第三,确定电信基础资源出让或出租赢利率,确保出让出租方利益。
一般来说,拥有电信基础资源,如拥有通信铁塔、管道、杆路的运营商,往往会将这些电信基础资源视为其核心资产和核心竞争力。因此在明确拥有基础资源的电信运营商无条件开放资源的同时,应保证其保本微利。至于具体的资源赢利率,应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一般来讲,资源出租年收益率不应超过5%,资源出让年收益率不应超过25%。
第四,基础电信资源共享时的价值分摊应通盘考虑并兼顾公平。
通信铁塔、杆路、电信管道等不可进行分割的电信基础资源,在进行共享时如何分摊资源成本,应通盘考虑并从公平的角度来分摊资源建设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从不同运营商的无线系统容量、蜂窝覆盖面积等因素来考虑通信铁塔建设成本的分摊,并在此基础上考虑资源所有方的赢利率,形成资源的出让价格和出租价格。
第五,引入竞争性社会资源,降低电信资源维护成本。
在解决了电信资源出让和出租价格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如何划分维护责任、分摊后期维护费用,这也是电信共建共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资源的统一维护着手。实际上,目前电信运营商的维护大多已经外包,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维护外包体制,外包公司的电信设施维护能力已经能够满足运营商生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由参与共建共享的运营商共同招标确定一家维护外包公司,并按照各自所占用的基础资源比例分摊运维费用,由外包公司进行无差别的基础设施维护,从而解决让运营商头疼的共享设施后期维护问题。
通过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吸收专业电信设计单位参与电信设施定价,确定合理的资源赢利率,合理分摊资源占用比例,并引入竞争性社会资源,可以有效解决困扰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中的资源定价问题,进一步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咨询师 程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