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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发生在德国的反焚故事

2015-10-15    来源:毛达1977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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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2006年,Kraftwerksgesellschaft Mönkeloh(KGM)公司计划在德国Paderborn市的Mönkeloh地区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MVA)。KGM由两家

2006年,Kraftwerksgesellschaft Mönkeloh(KGM)公司计划在德国Paderborn市的Mönkeloh地区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MVA)。KGM由两家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一家叫Stratmann,是经营垃圾处理的企业,另一家叫STUTE,是一家生产营养食品的公司。后者希望利用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能源来进行生产。而Stratmann则计划每年向该焚烧厂输送11.5万吨的垃圾(平均每天处理315吨)。

2006年5月,KGM向Paderborn地方政府通报了它们的计划。但很快,当地便成立了一家名叫Bürgerinitiave的公民组织,简称BI。该组织的目标是使焚烧厂计划终止。

BI反对焚烧厂项目的理由

BI反对KGM在Mönkeloh建设垃圾焚烧厂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该焚烧厂技术落后。KGM为了省钱,不打算在计划兴建的焚烧厂上应用最新的烟气净化技术。KGM的目标仅仅是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即可。但公民组织认为,焚烧厂一旦出现运营不正常的情况——实际非常可能发生——烟气污染便可能超标。而且,相关法律是1990年代制定的,那时的环保标准不是很高。

二、焚烧厂烟气不仅会污染Paderborn地区,还会扩散到方圆15公里的任何地方。而且,焚烧厂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仅有900米。

三、烟气污染对于公民健康的损害难以估量。一年中Paderborn地区有20天大气烟尘污染会超标,所以焚烧厂必须应用最先进的净化设备。

四、垃圾焚烧不可能减少垃圾的产生,反而会强化周边地区将垃圾输送到Mönkeloh。

五、该焚烧项目没有任何经济合理性可言。

批准项目所必需的法定程序

根据德国联邦立法,焚烧厂从立项到被批准或不批准需要经过如下程序:

程序一:申请者通知相关政府部门它们的项目计划。

程序二:申请者与政府部门一起进行项目预审,讨论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程序三:申请者提交相关文件,正式提出项目申请。

程序四:政府在4个月内检查文件是否齐备,如果齐备,项目要开始公示,形式包括(1)在政府正式公告中公布;(2)在当地报纸或媒体网站公示。政府部门应通知公民何时、何地可查阅项目文件,以及将在何时、何地举行公众讨论会。

程序五:公示一周后,任何公民可在一个月内查阅项目文件。

程序六:在公众查阅期和期满后的两周内(共6周),任何人都可以提交书面反对意见。在那之后提出的意见无效。

程序七:政府可就项目情况和反对意见召开公众讨论会。项目申请者和相关政府部门都应派员参加讨论。公众讨论在完成其使命(澄清事实、充分讨论反对意见)后,就可结束。讨论的结果可以很明确,如:指出项目文件齐备或缺失,甚至是项目合法或不合法。但讨论也可以在没有实质结果的情况下结束。

根据法律,公众讨论并非必不可少,政府部门可以自行裁量选择。

程序八:政府部门向申请者和反对者通知其审批决定和理由,也要将决定进行公示。

程序九:项目申请者与反对者若不同意政府决定,可启动第二轮决策程序。但是否有第二轮程序,要依据各州具体的法律规定。若某一州没有相关规定,则可能立即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程序十:反对政府决定的公司、机构或个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在Paderborn的故事

2006年,KGM通知Paderborn相关政府部门其建设焚烧厂的计划(程序一)后,项目预审(程序二)随即开始。

2006年10月,KGM向政府提出正式项目申请,政府在审查后,宣布文件齐全(程序三)。

2007年1月,政府开始公示项目(程序四)。但很快,BI发现文件并不齐全,KGM需补交文件。2周后,公示重新进行。

公示开始后不久,公众可以正式查阅文件(程序五)。到查阅期结束,即2007年3月为止,大约有4.5万人提出了反对意见(程序六)。

政府组织的公众讨论在3月20-22日举行(程序七)。讨论之所以很快中止,是因为人们发现KGM提交的文件中有数据不准确的地方。KGM重新计算相关数据后,再次提交了文件。

2008年,之前被中止的公众讨论从2月26日一直进行到4月4日(讨论日一共有14天)。公众对焚烧厂的意见仍然十分负面。

一开始,Paderborn地方议会的主流意见是支持建焚烧厂。后因公众意见反对,议会转变了其立场。议员试图通过提出将焚烧厂改建在Mönkeloh工业区的新规划,使该项目流产。

2008年8月,Paderborn议会又通过了一项名为“发展项目冻结”的政策,内容是规定在新发展规划未合法出台前,禁止在Mönkeloh建设任何大型工程项目。依据此政策,相关部门在2008年12月,驳回了焚烧厂建设项目的申请(程序八)。

随后,KGM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裁定Paderborn政府的“冻结”政策以及不批准焚烧厂项目的决定均为非法(程序十)。

2009年3月和10月,德国的法院两度确定Paderborn政府的“冻结”政策合法,但没有就不批准焚烧厂项目的决定是否合法作出裁定。

2010年5月,KGM和Paderborn政府达成协议:后者向Stratmann公司支付焚烧厂项目前期规划和土地转让费用,合计318万欧元。

公众的行动策略

Paderborn地区公众反对焚烧厂建设的策略主要分为法定程序内行动策略和法定程序外行动策略。

除上文介绍的焚烧厂立项和审批法定程序中公民拥有的各项参与权外,德国公民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利,即查阅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联络往来的档案记录的权利。BI经常查阅这些记录,并将其发现公布在网站上。

法定程序外的行动策略也很多,包括:

一、组建公民团体,如BI。

二、建立网站,随时公布信息。

三、召开信息发布会。

四、在公共场所设置信息台。

五、游行和请愿。

六、聘请法律专业人员。

七、举办音乐会。

八、办讲座。

九、给政客写信,并将回复公布在网站上。

十、给媒体编辑写信。

十一、制作行动工具包。

十二、制作宣传品。

十三、制作明信片,并寄给Stratmann公司。

十四、发起“不给Stratmann送纸”的活动,因为该公司主要靠废纸回收盈利。

十五、给ALDI写抗议信,因为它是德国最大的连锁超市企业,而STUTE是其供货商。抗议者希望ALDI给STUTE施压,要求它不使用垃圾电厂产出的能源。

BI认为,总的来说,法定程序外行动策略比法定程序内行动策略更有效。因为涉及垃圾焚烧的法律很旧,排放标准低,有时比其他欧洲国家还低。所以,仅仅依靠法律不足以停止焚烧厂项目。

在法定程序外行动策略中,BI认为最有效的是修改发展规划,途径就是影响当地政客。现实中,本地政客和官员一般不愿失去与焚烧有关的商机,一些本地产业还会威胁政府:若焚烧厂停建,将搬到电费更低的地区去。有时候,地方官员也没有必要的知识回应垃圾处理产业的观点和宣传。所以,BI需要为这些政客和官员提供信息。可惜的是,有时BI也没有足够的资源聘请专业人员,他们在妥协和合作精神上也有些欠缺。

在Paderborn,政府官员和政客一开始欢迎焚烧厂落户,这种现象在德国也十分常见。而后来,正是由于BI和其他环保组织的干预,以及4.5万居民的参与,最终改变了政客和官员的想法。也正因有了这么大规模的公众参与,政府官员也更严肃地对待审批程序,并积极参加公众讨论会。因此,公众压力是Paderborn地区最终一致拒绝垃圾焚烧并转变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 故事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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