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中关注度最高的售电侧配套文件尚未出炉,但每一个动静都引来市场的密切关注和巨大波动。
时至今日,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还未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情况极为复杂。据悉,在6月,国家发改委曾经讨论了《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但是争论太大。
由于售电侧体制改革要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协调推进,因此,各个相关主体争论不下。相关企业对于上述征求稿中在售电主体准入门槛等多个问题上仍有分歧。
另外由于目前该配套文件仍以原则性表述为主,在具体操作上仍未最后敲定。该文件争议仍然较大,矛盾集中在是成立区域电力市场还是省级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的内涵,即交易要不要从电网中完全分离出来,是成立由电网控股的、电力市场方参股的交易中心,还是由电网全资控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各地供电局,除了保底供电服务外,将来参不参与竞争性的售电业务?等等。
按照本次改革的思路,售电侧开放有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则开放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由用户自愿参与售电侧市场,开放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商。
更为关键的是,建立自由开放、高效有续的售电市场,调度独立和第三方交易中心是绕不开的两大核心环节。即使回归到 “高速公路”属性,如果电网依然手握调度和交易操作大权,那何谈售电市场?
因为调度是电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公共治理机构,具有电网运行指挥、事故处理、方式安排、交易实现等一系列公共职能,对安全稳定、生产交易、技术监督、主体准入、规划建设、信息管理等影响重大。2002年电改之后,原本独立的调度机构沦为电网企业的内设部门。
调度独立和交易中心被认为是电网的“七寸”,是打破电网垄断的抓手。调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所有电能交易和输配必须通过电网进行调度,这也意味着电网一方面控制着发电企业的电力并网情况,另一方面控制着终端用户,这也是进行电能交易市场化改革一直没有推行下去的最重要原因,所有的交易必须通过电网的调度和输送完成,而一旦电网不能在新的交易价格体系中获益,将成为最大的阻碍。
而在电力改革中,由于并未触及调度独立等敏感环节,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按照上下游环节划分,电力系统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部分组成,由此形成上网电价(电网购入发电企业电力的价格)、输配电价(输配电环节价格)、销售电价。这样的等价交易看似简单明晰,实则存在巨大的“剪刀差”。
另外,必须将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从国际上看,市场交易与电网的资产所有、运营及调度功能分离也是比较普遍的模式,从实施难度上看,电力交易机构独立并不改变目前的行业组织结构和安全责任体系,改革难度和成本相对于输配分离、配售分离以及调度独立要小得多。
当前,交易中心相对独立,产权仍保留在电网,目前,南方电网并未设立单独的交易中心,所有交易职能挂在南网总部下属市场营销部市场交易处,国家电网方面在2006年设立了隶属国网总部的国家电网交易中心,并分设国网总部、区域电网和省网三级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交易合同、购售协议的签订和电量结算和交易统计分析,同时负责参与电力市场规则的制定和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发布。
更为人关注的是混改进展——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
今年3月曾有消息传出,电网售电侧将引入民营资本进行“混改”,但此后该消息被国家电网否认。5月底国家电网公布的“混改路线图”决定,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设施市场两个方向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售电侧混改未出现在其中。
如果在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公司如何对抗具有先天优势的电网体系的售电公司?如果是以电网为主导混改现有售电公司的部分股权,那么不仅会让产权更加模糊,而且对建立双边或多边交易的电力交易市场并无多少益处。
最大的难题在于如果对售电侧进行“彻底”的改革,也就是将电网进行配售分离的话,对于现有的较大数量的地方供电局或供电公司来讲,将可能面临改革的可能。其中供电局的改革将是最重要的部分。
此前,电网方面曾对地方供电局或供电公司的配售分离进行过一些尝试,主要是将地方供电公司的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从公司分离出来,单独成立配网中心和售电中心,但这种产权并未剥离的尝试,被认为只是强化了专业管理,并未实质性地进行配售分离。配售分离的核心在于产权的剥离,如果产权主体不变化,独立 于电网的电能交易多元化售端市场就难以建立。
目前,全国各地的供电局还只是电网的毛细血管、基层单位,主要负责配电网的投资、运维、检修、售电、客户服务等,目前隶属于电网公司的供电局或地方供电局基本上都企业化了。
实际上,供电体系的产权并非铁板一块,特别是县一级的供电公司,有相当部分由地方集资建设,以前并不属于国网和南网,近些年才在农网改造中统一由地方移交给国网和南网。
以浙江为例,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共有地市级供电公司11家,县级供电公司64家,其中原资产属于省和县政府的61家供电公司已将资产无偿划转给国家电 网。另外还有一家独立的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上述61家无偿划转给国网的供电公司,以前属于地方政府,国网只是代管,主要负责农网供电。
当时的电监会不同意统一划转给国网,因为农网本身是独立的配网,成本清晰,这些供电公司完全可以市场化,成为改革的实验田。特别是浙江经济条件好,这些农网的资产也较好,并不想并入,但国网想要。也有些地方比如河南,人员包袱很严重,地方则希望尽快脱手。总体而言,因供电公司人员较多,供电公司完全可以下放给地 方政府,这样省市级供电公司的配电资产和售电都从国网剥离出来,相当于输配分开了。
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977家企业有供电企业许可证,其中隶属国网的有2240家,包括地市级供电企业316家、县级供电企业1924家;隶属南网的401家,包括地市级供电企业63家、县级供电企业 338家;隶属新疆建设兵团的30家,都是县级;隶属地方水电公司的231家,县级;隶属内蒙古电力公司的83家;隶属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的67家,隶属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的43家,其余还有62家。如果加上没有许可证的企业,则合计有供电企业3171家,其中县级2740家,地市级4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