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明确了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和时间要求。
平安观点:
政府性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措施一针对的是电价结构中的政府性基金这一环节,在我们之前的报告《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压力或向上传导》中,即已对这一措施做出了假设一一如果重大水利基金提前停止征收有望带来约100亿元电价让利空间。通知明确降低比例为50%,且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征收部分,少于之前的预期值。
输配电价: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措施二针对的是输配电价环节,重新核定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由受电省使用。
上网电价: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降价空间。措施三针对的是上网电价环节,在《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压力或向上传导》中,我们已经预料到降低电价的压力可能向上游发电侧传导。通知提出,之前由发改委发文明确上网电价的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上网电价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测算,报价格司备案后公布执行。这即是要降低部分大水电及核电机组的含税标杆上网电价,但只考虑增值税因素就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税后收入,前期市场对于水电与核电可能会被要求大幅让利的疑虑暂时可以消除;且降低含税上网电价后,水电及核电的电价优势将会更加明显,有利于提高其上网电量的消纳。
销售电价: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措施四直接针对销售电价环节,在之前的报告中也已提出了这一设想。目前,云南、四川已经基本放开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未来,随着电改的进一步提速,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参与者将持续扩容,但市场化的推进也会放大价格的波动性,对企业的经营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涵盖了政府性基金、输配电价、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四个环节,可谓是面面俱到,也基本在预期之内。此次通知明确了部分大水电及核电上网电价的调整仅考虑增值税税率的因素,调整后其上网电价的优势将更加明显。水电板块推荐水火共济、攻守兼备的国投电力,以及全球水电龙头长江电力,建议关注湖北能源、华能水电;核电板块强烈推荐A股纯核电运营标的中国核电,推荐参股多个核电项目的浙能电力、申能股份,建议关注拟回归A股、国内装机第一的中广核电力(H)。
(1)上网电价降低。下游用户侧降低销售电价的政策可能向上游发电侧传导,导致上网电价降低;随着电改的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可能拉低平均上网电价。
(2)利用小时下降。电力供需关系的变化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影响,将直接影响到发电设备的利用小时数。
(3)煤炭价格上升。煤炭优质产能的释放进度落后,且环保限产进一步压制了煤炭的生产和供应,对于以煤机为主的火电企业,燃料成本上升将减少利润。
(4)政策推进滞后。国内部分地区的电力供需目前仍处于供大干求的状态,可能影响存量核电机组的电量消纳、以及新建核电机组的开工建设。
(5)降水量减少。水电的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来水和消纳情况,而来水情况与降水、气候等自然因素相关,可预测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