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银行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将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嵌入到全行的行业信贷政策、客户准入退出标准和风险防控机制中,并作为践行“绿色信贷”宗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力保国家水安全。
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指出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水十条”就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节约保护水资源等十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了解,为支持节水治水,严控水体污染,《意见》从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四个维度提出了贯彻落实“水十条”的具体要求。在工业治污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十小”企业以及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高耗水、高污水行业水污染不达标企业的清理退出力度。在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方面,明确重点支持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同时严格房地产项目水污染评审要求。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支持耐旱作物种植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督促客户搬离国家划定的禁养区,支持客户建设畜禽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在船舶港口治污方面,农业银行将积极支持港口、码头垃圾处置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强化水上运输行业客户的环保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