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蓝海市场正在开启再生资源主要包括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大品种,如不合理利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发达国家均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促进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我国政府同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快速发展。据商务部初步统计,2013年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大品种回收量接近1.6亿吨,回收总值接近6000亿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达到70%以上。2013年的再生资源回收量,替代相应的原生资源,相当于节约能源1.7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4亿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对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的消费量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我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的保有量达17.58亿台,2013年汽车保有量达1.37亿辆。
我国正进入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报废“高峰期”,这两种产品的回收处理难度大,目前的回收利用率低下。随着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巨量废弃电子产品亟待回收处理进入20世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迅速增长。且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尤其以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更新最快,平均使用寿命越来越短,从而加快了电子废弃物的增长速度。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推算,2011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实际废弃量,电视机约为2532万台,电冰箱约为868万台,洗衣机约为1264万台,空调器约为141万台,计算机约为2530万台,合计7345万台。此外,每年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剂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巨大危害;另一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富含铁、铝、铜、玻璃及各种稀贵金属,以及可供回收利用的塑料等多种资源,如果能够再生利用,则有助于解决资源日益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流向主要有四个方面:再使用、存储、拆解和填埋,其中被拆解处理的比例不足20%,而拆解工艺多为物理拆解,缺乏深度加工,导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率非常低。鉴于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回收利用价值,未来拆解处理势必成为主流方向。
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生产者、销售者、回收者和处理者的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只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原料不足”是制约电废处理企业发展的核心因素,回收体系的建设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我国从2003年12月开始重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情况,开展了系列试点活动,并陆续颁布了相关法规。2009年2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首次较全面地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2009年6月七部委联合颁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28个省市开展试点。“以旧换新”政策效果十分明显,使得2011年全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率达到84.44%。2012年以后,以处理企业为主导的多层次回收体系开始建立。但是,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到期,2012年的拆解率迅速回落到28.13%。201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到2015年,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
《“十二五”期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提出了回收网络体系的建设目标,明确了回收网点设置数量以及整体回收率。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优质企业给予补贴,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分别补贴85元、80元、35元、35元和85元,基金补贴使得电废处理企业具有提升回收价格的空间,2013年的回收处理率上升至52.28%。税务部门从2012年第3季度开始向电气生产企业征收基金,2013年基金征收额约为30亿元。
2013年10月22日,第一批申请基金补贴企业2012年第三、四季度的基金补贴正式下发,实际受补贴数量为759万台,拨付资金6.29亿元。2013年共拆解4235万台,其中电视机3894.7万台,电冰箱60.3万台,洗衣机168.7万台,空调0.5万台,电脑110.9万台,预计享受基金补贴30亿元。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2012年以后,国家开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资质管理,并对优质处理企业给予基金补贴。目前我国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以物理拆解为主,主要产品包括:铜、铁、铝和塑料等资源性产品,电动机、压缩机等零部件,以及电路板、含铅玻璃、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如果对危险废物进行深度加工处理,将得到更多资源性产品,一般而言,电路板中铜、铁、铝的含量为27%、5.3%、4.7%,每吨电路板中含金80克、银3300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初步拆解后将得到金属和非金属等资源性产品、零部件和危险废物。铁、铜、铝等金属,塑料、玻璃等非金属可以直接作为原料销售或者再加工后外售;零部件可用于再制造,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危险废物需交给有关资质单位处置,深度加工后可得到铜、铝等有色金属,金、银等贵金属。假设对拆解物进行深度处理,且利用率可达90%以上。2013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的销量分别为6986万台、5964万台、4727万台、10745万台和4274万台,按以上测算的每种产品的回收处理收入,未来进入报废期之后,回收处理的收入将超过1000亿元。
4200亿元汽车拆解市场待发掘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规范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的政策,明确规定汽车满足报废标准后,必须到公安部门注销车辆信息,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汽车拆解行业在前期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报废汽车的拆解工艺主要分为分步拆解和整车破碎两种。以零部件回收再制造为主要目的时,采用分步拆解;以废旧材料回收利用为主要目的时,采用整车破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废的汽车,大量零部件的回收再制造价值高,我国的汽车拆解厂主要采用分步拆解工艺。报废汽车拆解后可得到大量再生资源,包括钢铁(五大总成)、有色金属(铅、铜、铝、锡)、贵金属(铂)、玻璃、工程塑料、皮革等都属于可再生材料;电器配件(发电机、电动机、灯玻璃、门窗)、电子配件(传感器、ECU、执行机构)、标准件(门窗玻璃、紧固件、连接件等)等都是可再生用件。
拆解物不仅可作为废旧材料直接销售,当达到一定条件时还可进行再制造,从而提高利用价值。五大总成、零部件、汽车电子等都可进行再制造。例如:每再制造一台斯太尔发动机,仅需要生产新机的20%能源,节电1600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17公斤。
2012年,我国报废机动车的回收量为114.78万辆,销售额为78.52亿元。其中报废汽车的回收量为60.04万辆,仅占理论报废量的30%。机动车回收量同比增长0.5%,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主要是由于2012年底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停止执行;另外,行业总销售额同比下降5.3%,主要是受废钢铁价格下跌的影响。由于正规回收渠道手续繁琐,回收价格低,大量报废汽车流入二手市场和非正规回收企业。一般而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创造的价值是废金属价值的8倍多。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如果该项政策能够实施,再制造率提升之后,将大幅提升汽车拆解市场的容量。假设再制造率达到20%,零部件价值为非金属价值的6倍,则零部件贡献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52亿元,合计市场容量将达到420亿元。2013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198万辆,是2000年209万辆的10倍多。
保守假设,我国未来汽车销量保持在2000万辆,年报废量也在2000万辆,拆解市场的规模也将提升10倍,达到4200亿元。此外,2012年回收报废汽车万辆以上企业3家,5000辆以上企业不到20家,不到1000辆的超过七成,不到500辆的超过三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酝酿了将近4年,随着汽车报废“高峰期”的到来,《条例》呼之欲出。
由于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无疑将提高报废汽车的资源化率;同时,完善了监督管理框架,划分了政府、公安、工商和环保等部门的责任,明确了违反者的法律责任,有利于促进报废汽车流向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黄标车”整治政策及目标,各地区普遍从2014年开始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多数省市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促进黄标车流入正规拆解渠道。
按照各省市“黄标车”整治政策,2014年到2017年每年平均淘汰362.5万辆。如果有50%流向正规拆解厂,即180万辆得到拆解处理,那么,仅“黄标车”带来的汽车拆解市场空间将是目前市场规模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