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召开的“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上了解到,三年来中央资金已累计投入158亿元支持全国77个湖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动资金和社会资本大量投入,使相关湖泊水质和生态状况有所改善。
2013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明确水质较好湖泊保护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截至目前,中央已累计投入158亿元,支持全国77个湖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4个水质较好湖泊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据介绍,这些湖泊在各自保护治理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云南大理洱海“十二五”以来水质达到Ⅱ类的月份超过“十一五”同期7个月;湖南郴州东江湖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加强立法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督执法等是这些水质较好湖泊的共同经验,但由于湖泊生态环境问题、保护与发展现实利益等问题突出,这些湖泊仍面临严峻的现实。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说:“保护好湖泊特别是水质较好湖泊,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给后代留下有价值的生态系统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