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周四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东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包括建设期、试运行期、运营期)。
公告显示,按照协议规定,经黑龙江省东宁县政府批准授予盛运环保在特许期内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盛运环保颁发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证书。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盛运环保根据协议向东宁县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相应的收益:按《垃圾处理服务合同》的规定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60元/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可以根据协议及《垃圾处理服务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项目用地位于东宁县马架子,项目建设用地100亩(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与特许经营期限一致,至特许经营期满为止。
盛运环保表示,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