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针对全市环境现状,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推进环境安全监管等有力措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莱阳市重点对全市的污染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确保整改到位。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莱阳市对开发区和城区40余台企业锅炉进行替代淘汰,目前已有16家企业签订供热合同。督促食品工业园加快园区内企业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工程完成后将淘汰食品园内的燃煤锅炉22台,年可削减SO2520吨、氮氧化物280吨。
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莱阳市编制了《莱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涵盖全市所有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开展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再提高工程,责令32家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在环境安全监管方面,莱阳市重点加强对化工、重金属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排查和监管,按照“一厂一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逐项落实生产、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