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提出,“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运网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国企改革方案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网运分离摸索提供了最新的解释。由此,铁路、电网、电信、油气管网等垄断行业有望被逐步拆分,垄断领域内的竞争性业务将进一步向民资开放。电网、发电和售电环节、油气上游开采和下游炼化销售以及铁路客户运输等环节都将可以引入竞争。
运网分离一直是能源领域改革的焦点,新一轮电改在一些地方,包括深圳和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陆续公布后,业内还在关注配合电改的细则到底将电改文件(中发“9号文”)执行到什么程度。
实施细则也被称为是电改配套文件,一般认为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件、放开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等六大方面。涉及细节层面,电网、发电公司、地方政府之间博弈激烈,比如售电开放后,门槛到底如何,电网能否、怎样参与售电等方面意见并不统一。
实施细则之外,先后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6省(区)1市,已有深圳、内蒙古、宁夏推出试点方案,贵州推出深化电改工作方案,基调都是电网企业靠收取过网费获取收入。延续了“9号文”的精神。
但是对于改革后的电网企业性质,并没有明确,一般认为是接受监管、固定收益率的公共服务企业。
目前的现实是,铁路网、电网、油气网、通信网、有线电视网等基础设施都掌握在某些企业手中,使得他们在市场竞争当中具有不公平的优势,而且其他企业因此受到限制,导致市场上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铁路路网、电网、有线电视网、电信网、油气管网因为制度规则上的市场准入障碍而形成垄断,这种垄断是权利垄断,某个企业凭借强大的控制力来排斥其他企业进入,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而目前民企遇到的玻璃门、弹簧门主要是集中在铁路路网、电网、电信网、油气管网。
下一步改革,网络本身作为垄断的部分应该实现特许经营,应该在政府监管下由一家公司独立运行,而该公司不能再参与上下游市场竞争。
网运分离面临的最大难题仍是各方利益博弈,如何打破各方利益藩篱形成统一竞争的大市场,将直接关系到垄断领域网运分开改革的成败。
在网运分离的情况下,会促进售电市场的百花齐放,售电侧改革最为关注的问题仍是售电市场的准入和信用体系的搭建。售电侧的门槛除了那张“入场券”之外,还包括了“隐形的市场门槛”,如售电公司如何建立相对有效的盈利模式,形成核心竞争力。
这种“核心竞争力”应当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包括提高用户用电效率、促进清洁能源利用、优化用电模式、保证用户用电安全等等。所以,售电业务放开不是对原有售电市场的重新分割,而是将这个市场“蛋糕”做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