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正因为如此,日本对建筑如钢铁、水泥、骨料等一切以牺牲资源为代价所换来的生产资料都有极高的重视度。日本政府不允许将有限的资源生产成为不合格的产品,他们认为这样是一种浪费,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因此日本各企业有着严格的质检体系,这也倒逼一些设备制造商下大力度研究固废生产设备与工艺系统。再加上全民理念灌输和政府政策扶植,日本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运作体系,对固废处理模式尚不成熟的中国而言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国内现状:政策推动民间资本涌入固废市场
早期,我国的再生资源行业以回收废纸、废旧金属回收为主。根据近几年提出的节能减排的要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我国废物资源化产值以每年10-20%的速度增长,2014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为17.35亿吨,同比增加11.7%。但是再生资源价格持续低位震荡,市场需求度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发展。
固废处理是城镇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获得更好的投融资环境,提高固废处理利用率已成为了国家重点推行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标准之一。2014年,国家多部委连续出台PPP相关政策,制定了多个涉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细则,PPP模式正在快速升温。而PPP特殊的投融资模式无疑将为民间资本提供巨大商机。国内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规模将会扩大,固废处置领域也将因此受益。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已明显重视固废处理行业,相信以后会迎来固废处理行业的大发展,但是固废行业还无明晰的商业模式,处理技术盈利模式等需要不断的摸索。
日本模式对国内企业有哪些借鉴和指导意义?
为推动我国大宗固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技术和工艺水平,增强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实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前不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技术人员赴日本开展为期5天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考察活动,与日本大宗固废处理与应用企业开展技术、经验以及与国际科技前沿专家开展思想上的交流。考察结束后,中国砂石骨料网记者采访了参与此行的北京建筑大学宋少民教授,就此次考察的收获及对国内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借鉴意义进行了交流。
宋少民教授在考察完日本相关企业之后,为日本固体废弃物处理考察做小结时指出:日本先进在废弃物处理政策制度和管理上,技术上不比中国强多少!将再生材料用在合适的地方,加上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共同影响,可以让企业生存发展废弃物处理路线图清晰可操作。宋教授认为,日本固废处理的成功之道主要在于三点,1、日本全社会对固废处理有全方位通盘考虑,固体废弃物从产出到处理再到利用均有清晰的路线图,每批废料走向可追溯,利用在哪里指向明确,这是目前国内无法做到的。2、日本全社会接受废弃物“谁产出谁负责处理”的理念,并将之付诸行动; 3、从政府方面而言,相关制度完善且政府扶植力度大,固体废弃物企业可以正常生存和发展。
在日本,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的成本主要在于建厂、设备、油耗、电耗、人工等,投资回报年限为五年左右。日本政府会为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提供一定的市场,如日本政府工程、混凝土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再生砂石。
以日本东铁工业株式会社为例,这是一家处理混凝土的中间处理企业,占地面积约10亩左右(在日本算是比较大的企业),主要有破碎机、磁选机、散水装置、传输设备等,处理废弃混凝土轨枕等材料,破碎后的砂石骨料用于铺路路基或填海。业内人士表示,从技术装备来讲,日本固体废弃物处置和中国差不多,规模上无法与国内相比,但是日本先进在制度上,为企业提供的制度保障是中国企业不具备的。在日本,废弃物处理企业每回收一吨混凝土废料,产生废料的单位除负责运输费外还要支付给处理企业每吨2000-25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06-133元)的处理费,废弃物处理企业完全是零成本运营, 处理企业经过处理后生产的砂石骨料产品售价300日元/吨(约16元/吨)。售价低于普通骨料一倍,品质有保证,市场销售也无须担心。这值得我们深思,这些年我们很大程度上没有抓到关键之处,而且有些壁垒也没有打破。
思考:如何推动国内固废处理进程?
今年工信部将对首批认定的12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基地进行评价,根据基地工作开展状况决定作为示范基地,并计划推进第二批示范基地的评审工作。我们相信国内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将会有很大发展。
由于其特有的公共属性,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往往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鼓励。关注度最高的当属于2015 年1 月1 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其中明确了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要求。总体来看,“十二五”逐渐步入尾声,国家针对固废领域的政策力度有所放缓,更多的是地方针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国家部委发布的规范文件。
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如何让市场更快接受再生资源以及怎样打造完整的产业链等问题离不开从业者的努力。在技术方面,国内外固废处置技术差别不大,更多的差异体现在人们的认识和运作模式方面,欧洲、日本和台湾都有很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国内也有一些典型的企业,在固废处理过程进行市场化地商业运作,例如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黄埔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再利用。但是类似成功的案例在中国数量极少。
针对目前国内固体废弃物处置的实际情况,宋教授也提出了三点建议:
1.全面强化政府、企业以及民众的社会责任意识。
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乃至全社会,都要提高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为废弃物处置领域发展提供适宜的环境。现阶段国内政府部门监管、惩罚不严格,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确定责任主体——即谁生产谁处理。同时要加强企业和负责人的追责力度,迫使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就企业而言,应该积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获取利益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不因小利而损害生态环境;在群众中普及全民意识,身体力行支持废弃物处置工作,弘扬优秀示范企业,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及企业家进行舆论谴责、道德谴责。当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全民意识的一部分时,各项工作将极为顺畅的开展。
2.政府部门缺乏实质性的推动政策和手段,对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度和效果不明显。
日本政府在政府工程上身体力行支持使用再生骨料,这不仅鼓励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发展,也为处置企业提供一定的市场机遇,起到示范效果推动了再生骨料的市场发展。国内政府也应该采用一些强制措施推广使用再生产品,并对废弃物回收处置企业给予实质上的扶持,为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提供一定的市场运作和生存的空间。
3.要有完整、清晰、实际能执行操作的固体废弃物路线图。
目前国内对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着眼点相对比较狭隘,在废弃物处置方面也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产业链。我们应该借鉴日本的经验,对固体废弃物从源头到最终去向都有一个清晰完整、可操作的路线图,进而推动废弃物处置领域快速发展。同时要鼓励固体废弃物等从产生开始分类,从源头控制,才能更好地进行操作。
对于生态环境日益严峻的中国而言,日本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措施,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宋教授提出的意见值得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相关领域同仁认真思考,也希望能引起相关部委的注意,推动固废处置领域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希望大家一起,不断完善自身,珍惜资源,携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