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昨天发布,上海从10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将从11月1日起对国三柴油货运车中环以内的通行时间调减至5小时。
据介绍,截至8月底,全市年内 共淘汰高污染车5.68万辆,其中黄标车4.15万辆、老旧车1.53万辆。但目前全市仍有黄标车5.1万辆、国一汽油车1.7万辆、国二汽油车21.9 万辆、国三汽柴油车55.1万辆。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将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 动车辆在全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为此,本市将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现场联合执 法,杜绝高污染车辆在禁行区行驶。
另据了解,本市决定从11月1 日起,调减本市中环以内国三柴油货车的通行时间,从现在的11小时调减为5小时,即:每天凌晨1时—6时之间允许通行(含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6时 至次日凌晨1时禁止国三柴油货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具体区域为: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 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 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杨高南路立交-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所围合 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