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我国《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对非汽车制造业的企业来说,该政策无疑是打开了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门。各行业的企业都欲借政策春风拓展该领域业务,抢得市场先机。
从政策制定的目的来讲,该政策摒弃了行业界限,以动员市场最优科研力量参与电动汽车产业竞争为目的,希望把中国电动汽车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因此,在政策制定上,准入门槛可谓不低。
■强调研发能力
在7月13日举办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咨询会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调研员吴卫反复强调了研发能力,他在会上表示,该政策虽然放宽了准入范围,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但对研发能力、技术创新的要求丝毫没有放松而且更加严格。在他看来,中国现在不缺生产汽车的企业、不缺生产电池的企业,缺的是能够在国际汽车产业竞争战场上占据更高、更有利位置的企业。
吴卫表示,对于中国以及很多发达国家来说,汽车仍然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但遗憾的是中国的传统汽车产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仍然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技术,想要通过传统汽车产业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非常困难。但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中国带来了机遇,纯电动汽车发展可以摆脱内燃机、变速器等国内相对薄弱环节,我国目前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相差不大,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极有可能形成自主的核心竞争力。
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该产业,以形成高水平市场竞争。吴卫认为,进入该产业的企业必须拥有完整的纯电动汽车研发能力,并且该能力应该不低于现有纯电动汽车企业。“当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现实情况,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仍然较小,因此,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生产能力不做具体要求。”
不过,为了保证进入企业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并且能够为行业创造良好的秩序,相关部门设立了重重审核程序,以保证进入的企业都具有良好的资质和能力。
■重重审核严把关
“在申报过程中增加了委员会评估的环节,”吴卫解释称,“这类似于孩子要获得出生证需要先对父母进行体检,‘父母体检合格’即投资主体具备独立完成研发到试制过程的技术水平,这样作为‘孩子’的新建纯电动企业才能拿到准入资质。”
据了解,发改委和工信部在审核过程中各有分工:发改委审核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负责生产准入,审查工厂条件、质量保证条件,并审查已经投产的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和试验结果。
事实上,对新建企业的审核、约束深入到各个环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书林介绍说,对新建企业要进行两方面的审查,一个是基本条件审查;一个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企业应该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向国家发改委提供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概况、基础能力、试制样车说明及证明材料。
对投资主体基本条件的审查突出企业研发基础、样车试制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建立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库,组成投资项目委员会对投资主体基本条件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其次,规定也制定了严格的产品和企业的退出机制。根据规定,新建企业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可以提出延期申请,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张书林表示,在电动汽车技术飞速发展时期,3年很有可能意味着技术的创新升级,企业技术研发的停滞不前,也将会被市场所淘汰。
此外,规定还强调了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对新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被勒令退出。
■重视售后担保
除了对生产环节提出了详细的审查要求外,对投资项目审查内容还要求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要求新建企业要有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的承诺和措施,并提供担保企业和经公证的担保期不低于5年(以项目建成投产为起点)的担保合同。
相关部门会对担保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担保企业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且具有稳定的营业业绩,在企业建成投产的5年内,一旦其不能履行售后责任了,即由担保企业继承履行被担保企业承诺的售后保证。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刚进入行业的企业发展前景很难预测,因此,担保企业的存在可以解除消费者购买的后顾之忧,为行业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可见,想要分享电动汽车市场这块蛋糕并非易事,规定的出台为企业的进入设置了诸多要求,进入这一领域不仅仅能享受到政策的补贴和扶持,更担当了振兴产业的重任,分析政策后可以看到,政府鼓励的是踏踏实实研发电动汽车的企业,而非以短期逐利为目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