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容器所在环境温度不应超过40℃,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m,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不应有大量灰尘或纤维,所安装的环境应无易燃,易爆危险或强烈振动。
电容器室应为耐火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总油量300㎏以上的高压电容器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室内;总油量300㎏以下的高压电容器和低压电容器应视其油量的多少,安装在有防爆墙的间隔内或有隔板间隔内。
电容器应避免阳光直射的窗玻璃应涂以白色。
电容器分层安装时一般不超过三层,层与层之间不得有隔板,以免阻碍通风。相邻电容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上、下层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下层电容器底面对地高度不宜小于30cm。电容器的铭牌应面向通道。
电容器外壳和钢架均应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电容器应有合格的放电装置。高压电容器可以用电压互感器的高压绕组作为放电负荷;低压电容器可以用灯泡或电压即可。
对于低压电容器放电电阻可以稍大些。经常接入的放电电阻也不宜太小,以免能量损耗太大。放电电阻的比功率损耗不应超过。
高压电容器组和总容量30kvar及以上的低压电容器组,每相应装电流表;总容量60kvar及以上的低压电容器组应装电压表。
三相电容器内部为三角形接线;单相电容器应根据其额定电压和线路的额定电压确定接线方式;电容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线电压相符时采用三角形接线;电容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相电压相符时采用星形接线。为了取得良好的补偿效果,应将电容分或若干组分别接向电容器母线。每组电容器应能分别控制、保护和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