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点领域减排、加大结构减排、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监管……
近日,省政府确定了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我省自定两项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总量同比削减0.5%,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同比削减0.5%。为完成这一目标,省政府提出了强化重点领域减排、加大结构减排、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监管等举措。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今年我省将加快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推进12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容提质、中水回用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新增配套管网8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记者了解到,今年,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朔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回用工程、阳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城镇污水处理责任书项目要建成。
同时,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渗滤液实现达标排放,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加强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采取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方式,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废弃物储存处理设施及农田利用工程,实现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化学需氧量平均去除率不低于90%,氨氮平均去除率不低于70%;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养殖企业治理,生猪年出栏100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0头以上及肉牛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要达到100%;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100%。
2005年度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全部淘汰
严抓机动车污染减排,执行《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全部予以强制报废。依规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发标率达到80%以上。
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等项目
强化燃煤电厂、钢铁、水泥、焦化等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工作,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要采取先进的、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推进“气化山西”建设,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设区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全省至少淘汰1000台燃煤小锅炉,完成20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10家工业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加快推进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力争实施1000万千瓦左右改造任务。
设定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公布率
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核定、现场端核查和运营监管,保证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得低于75%;认真开展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国控污染源每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落实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
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继续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以及擅自停运自动监控系统或变更数据的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