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沈阳全年大气优良天数是249天,今年沈阳市这一目标预计达到260天;同时浑河两岸盛京大剧院、新世界会展中心、浑河大桥以及南北二干线桥体等景观亮化要节能、环保和高效。
日前,沈阳市公布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并明确目标,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2%;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同比下降。在2015年排放基数的基础上,全市化学需氧量累计削减17390吨、氨氮累计削减683吨、二氧化硫累计削减6686吨、氮氧化物累计削减7108吨。
22家大商场夏季不低于26℃
工作细则中要求,沈阳将严格控制大型商场、三星级以上酒店大堂温度标准。全市22家大型商场和56家三星级以上酒店大堂温度控制标准为: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对浑河两岸盛京大剧院、新世界会展中心、浑河大桥以及南北二干线桥体等景观应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灯具及控电设备实施亮化;采用玻璃幕墙内安装LED像素绿色照明技术,实现科学宫绿色照明。
二环内除供暖锅炉禁止一切燃煤
工作要点指出,2017年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300万吨以下,对新建项目实行煤炭减量置换;二环内除供暖锅炉外,禁止一切燃煤;淘汰和改造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66台,其中民用燃煤供热锅炉84台;取缔法库经济开发区内44户企业88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改由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建立全口径煤炭消耗统计体系。
严格执行煤炭销售标准,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5%、硫分高于0.8%的散煤,相关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抽检。原煤入洗率达100%。
完成煤改清洁能源任务120台
沈阳市将推进热电联产和大型集中热源项目建设,扩大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供热规模;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保障能力;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17年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同比增长3%以上;继续推进以工业和三产企业为主的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完成煤改清洁能源任务120台。
要求全市城镇民用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9%;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城区及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绿色建筑建设面积占本区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达到35%和25%。
更新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出租车辆1800台
沈阳全年更新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出租车辆1800台,购置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1350辆。同时,加强对中、重型柴油货车的监管,实施按区域、按时段禁行;加强全市加气站建设,满足燃气汽车使用需求;在全市域内严格保证国V标准汽柴油的供应和使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汽油运输车辆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有效使用。
确保沈阳南部等30座纳入监管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泥及时清运处置;落实西部二期管网通水工程;推动沈阳南部二期、沈阳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推动沈水湾、西部、北部、仙女河四座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加快老虎冲、赵家沟餐厨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
全年优良天数要达到260天
沈阳市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60天;建立与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和大连等地区的大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联防联控工作,同时与省环保部门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部门加强气象要素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大雾等低能见度天气预报准确率;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尤其是重污染天气预报准确率。
按照要求,新、改建的一切燃煤设施必须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完成1000吨除尘改造、1500吨脱硫设施升级改造任务。
全年节水9000万立方米 改造100公里供热管网
沈阳市全年节水量预计达到90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个城区达到92%,其他地区不低于83%;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达97%以上;市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完成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80家;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1%;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5%。
今年将完成30个区域、300万平方米节能暖房改造任务;完成100公里供热旧管网改造任务。以2015年为基数,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水耗下降6%。
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
沈阳市将重点对建成区内裸露地面以及各类工地施工现场进行管控,对各类施工现场防尘抑尘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利用现代化监控手段,三环内和三环外有条件的重点施工现场力争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全市区域内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清理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年内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1707台。
严禁招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沈阳将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严禁在招商引资中引进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环评、能评和用地评审制度;严格区域环境准入制度,做好规划控制。继续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水价。
制定《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和管理机制,制定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生态补偿实施细则。初步搭建碳排放权交易框架,编制《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沈阳市碳排放核查工作规则》和《沈阳市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将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制定和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做好工业错峰、避峰用电预案,落实差别电价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