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四川省将持续深化工业节能降耗,全面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水耗对标达标活动,落实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发布的节能评估审查办法和淘汰落后产能目录,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等(减)量置换,避免新增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强化标准约束,清除违规新建落后产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产业化应用示范一批可显著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的先进成熟技术,实现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评价,启动清洁生产园区建设。
据了解,今年,四川省还将定期对各市(州)及重点企业节能节水目标、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对500家耗能大户企业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监测)。
同时,四川省还将组织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对各地区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出台的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项目的优惠政策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