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环保部门利用夏季非供暖期对全市供热企业进行了一次“体检式”摸底排查,工作人员共排查了35家供热企业的126台供热锅炉,逐一确定锅炉型号、“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情况等,对照相关标准对供热企业的供热锅炉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为贯彻落实《赤峰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督查中心《关于全面排查整治供热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函》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供热企业锅炉环境监管,确保供热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近期,我市环保部门对全市供热企业进行了一次“体检式”的初步摸底排查。
本次全面摸底我市共排查了35家供热企业的126台供热锅炉,工作人员对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环保部门将存在未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纳入我市台账式管理体系,实时监督,动态管理。同时,督促企业利用夏季非供暖期,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确保2015年供暖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