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世界上较早开始征收环境税的国家之一,也是环境税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芬兰就开始征收燃料税和电税。如今,芬兰的环境税几乎囊括国民经济各部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值得一提的是,芬兰的环境税不仅与企业相关,更与每个人休戚相关——用电要交能源税,开车要交通税和排放税,回收垃圾还要交垃圾税。据芬兰统计中心今年9月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1年,芬兰城乡居民缴纳的环境税共计23亿欧元(1欧元约合8.30元人民币),占所有环境税收入的三分之一。
芬兰的环境税规定得非常详细,比如每燃烧1吨煤要缴纳能源含量税47.1欧元、二氧化碳税84.43欧元、战略储备费为1.18欧元,共132.71欧元;每使用1千瓦时电,要交能源含量税1.69欧分、二氧化碳税为0.013欧分,共1.703欧分。
日本:有名目繁多的和环境有关的税种,这些税种包括汽油税、(汽车的)重量税、电力税以及森林环境税、水源保护税等。
2012年10月1日,日本开始阶段性施行“地球温暖化对策税”,虽然没有直接称为“环境税”,但是内涵很接近。该税以削减二氧化碳为目的,根据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量征税。征收的税金用于对节能开发、节能产品普及等提供补贴。
英国:世界上最早开征环境税、也是最先使用税收手段治理碳排放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国家之一。根据毕马威的一份环境调查报告,英国是世界上利用税收手段强迫企业采取可持续措施达到一定的绿色指标最积极的国家之一。目前英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税、气候变化税、英国机场旅客税、机动车环境税、购房出租环保税、垃圾填埋税、石方税等。
近年来,英国政府将环境税不断细化。2011年4月1日,英国开征气候变化税,属全球首创的新税种,主要针对电力,煤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向企业和公共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