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陕西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方案中,榆林3家企业的5个机组烟气脱硝和1家污水处理厂建设被纳入2015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项目。方案同时还对我市的一些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规模化养殖场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作出了限定。
府谷奥维乾元项目外景。该厂热电厂1号和2号机组脱硫脱硝是全省重点减排项目(本报资料照片)。
被纳入2015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项目的5个机组分别是北元化工的3号、4号机组,神木神兴朱盖塔综合利用发电公司的1号、2号机组和府谷三联煤电化工公司的2号机组,新建的一处污水处理厂是府谷新民镇污水处理厂。
方案对榆林的19家污水处理厂、43家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限定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减排量。所有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排放不得超过每升50毫克、氨氮减排量不得超过每升5(8)毫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则必须通过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方式降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
方案还对榆林13家发电企业的36个机组、5家非电企业的燃煤锅炉和催裂化装置的二氧化硫排放,20家发电企业的50个机组、2家水泥生产企业的氮氧化合物排放作出了限定,规定了这些装置的脱硫脱硝装置通过时间、脱硫脱硝效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减排量。
另外,方案对米脂银州氮肥公司同时作出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减排指标,今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2%,控制在49.48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2%,控制在5.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1.5%,控制在76.93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6%,控制在66.34万吨以内。
今年我省减排的重点包括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大生活和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及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等。我省将采取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总量管理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实环境监管基础支撑、落实和完善减排经济支撑政策、加强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减排效益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减排目标实现。
省政府规定,将污染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等“三条红线”全部纳入减排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减排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懒作为的部门实行问责和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同时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所有企事业单位,深化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管理和排污权交易,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并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全面提升省、市、县级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
同时从严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恶意偷排、屡查屡犯、超标超总量排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打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监管措施“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