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处理,集中达标排放,这是治理水污染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改进巢湖流域水生态,合肥市决定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准四类标准兴建,比国家规定一级A标准还要高,这是合肥市在污水净化处理领域又一创新举措,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以污水指标化学需氧量COD为例,一级A标准COD含量为50(单位:毫克/立方米,下同),准四类标准COD则降为30。
目前,合肥市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有18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25万吨/日。据介绍,今后合肥市区、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按准四类标准建设,比国家规定的一级A标准更高更严。其中,COD排放量从50降至30,减排40%;总氮从15降至10,减排33%;总磷从0.5降至0.3,减排40%。
“不仅新建污水厂以准四类标准建设,而且扩建污水厂也按高标准建设,并带动已有污水厂同步提标。”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五里河三期、蔡田铺二期、小仓房二期等一批扩建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按准四类标准建设,已有污水处理厂也相应完成提标改造。同时,即将建设的清溪路净水厂也将按照准四类标准建设,日处理能力将达到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