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河清 通讯员安仕营报道 日前,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对40多家液氨制冷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12处问题隐患,下达《行政执法事项提示书》32份。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对全县各类冷库、食品加工生产等40余家液氨制冷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企业各台套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及环境应急制度、队伍、物资保障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制,限期完成整改,做到制度、人员、物资“三个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