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洪涛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制约的大背景下,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十二五”规划纲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均明确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碳排放峰值等强制约束指标,这些约束性指标分解至工业、建筑、交通三大用能领域,要求在建筑领域有效推动各级政府加快推进节能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正处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筑总量持续增长。2012年,我国民用建筑面积达558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473亿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约85亿平方米,民用建筑能耗已达7.5亿吨标准煤。未来随着城镇化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用能商品化等,建筑规模、建筑能耗将持续增加。我国建筑节能现状如何?在这些背景下,我国建筑节能未来该何去何从?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近日在京召开的《建筑领域煤炭(电力)消费总量控制研究》发布会上,采访到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筑能耗数据监测处副处长丁洪涛。
建筑节能大势所趋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请问目前我国开展建筑节能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
丁洪涛:第一,未来国家能源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迫使节能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方式。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年均增速超8%。2013年末,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7.5亿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总量24.75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6%,温室气体排放达60亿吨。作为能源消费大国,我国的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水平低。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支撑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煤炭产能远远超过科学产能规模,造成地下水污染、生态破坏,化石能源利用带来酸雨、粉尘、烟尘等多种污染,以及雾霾问题。尤其是2012年以来反复出现的全国性大面积重度雾霾,严重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和减少空气污染。我国提出国家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设定了未来全社会的能源(煤炭)总量目标。为此,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费也应设定相应的总量控制目标。
第二,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2013年末,我国城镇化率为53.7%,未来仍将保持每年0.8%的增长趋势。“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国建筑能耗年均增长约5%,按照这一速度推算,到2030年,我国建筑能耗总量将达11亿~12亿吨标准煤。建筑能耗的持续增长,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环境污染状况。特别是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管理粗放,导致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严重、空气质量下降明显。
第三,农村建筑用能的现代化、商品化、清洁化需求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目前我国建筑节能存在什么问题?
丁洪涛:30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紧紧围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与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推进等方面作了大量、深入而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用能总量控制目标缺失。总量控制目标缺失,导致在建筑节能的具体工作中仍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无法实现量化考核制度。二是建筑领域的节能量数据无法反映真实情况。三是节能工作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机制缺失,资金渠道单一。四是节能的管理与控制主要针对城镇新建建筑,尚未实现对建筑运行阶段能耗的有效监管,尚未将农村新建建筑纳入监管。
节能标准与国外仍有较大差距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您认为国内现有建筑节能标准有哪些提升的空间?
丁洪涛:我国自1986年起共发布和修订了9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中居住建筑7部,公共建筑2部。
对公共建筑节能领域,公布的设计标准有两部,一是2005年7月1日施行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二是2004年6月发布,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提出50%的节能目标。
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不断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其最新版本都于2013年颁布。通过标准提升,各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标准能耗都大幅降低。美国中高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标准能耗为1980年的36%,日本居住建筑标准能耗为1980年的40%,公共建筑标准能耗为1980年的75%,丹麦等国家居住建筑供暖和生活热水标准能耗为1980年的50%。
与发达国家比较而言,我国的建筑节能标准起步较晚,修订间隔长,修订次数少。但随着我国建筑节能标准的不断提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借鉴国外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趋势、考虑国内节能减排目标、建筑节能产业发展等因素,我国的建筑节能标准未来修订周期应为5年一次,每次提升节能率5%,使新建居住建筑在2030年前达到近零能耗标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适当加快提高北方严寒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
解决问题需“多管齐下”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方面,您有何建议?
丁洪涛:第一,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未来仍应继续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30年基本完成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完成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转变。全面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总结“十二五”经验,形成针对夏热冬冷地区节能改造的综合性高性价比技术解决方案,探索、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形成规范的既有建筑改造机制。
第二,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节能运行监管。我国公共建筑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的运行能耗。“十二五”期间,中国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运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运行能耗监测结果显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平均能耗为每年101.8千瓦时/平方米,其中政府办公建筑为每年71.7千瓦时/平方米,其他办公建筑及写字楼建筑为每年104千瓦时/平方米,商场建筑为每年142.9千瓦时/平方米,宾馆饭店建筑为每年134.7千瓦时/平方米,医院建筑为每年130.2千瓦时/平方米。与中国城镇住宅单位建筑面积平均电耗17.4千瓦时/平方米相比,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年电耗值是其5~10倍,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
第三,实施北方采暖地区的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北方15省应尽快出台地方供热规划,扩大各地的集中供热面积,扩大天然气锅炉的应用比例,改造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提高供热效率,减少采暖煤耗。特别是对污染重点防治区提出明确的集中供热的最低比例,能集中供热的应尽量先并入集中供热;如果不能集中供热再采取“煤改气”,利用生物质、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天然气分布式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进行改造。采暖地区的城乡结合部、乡镇供热应根据供热现状、资源条件、规划负荷、建设速度、经济水平等因素,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燃气供热、大型燃煤集中供热、生物质燃料有机结合的方式,有区别、有重点地推动供热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区域能源合作方式引入外阜热电联产热源。
第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在城市继续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激励机制,推广政策,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公益性行业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在农村,鼓励农户按照地区资源的特点,以沼气、秸秆利用技术为重点实现就地收集,分散处理,就近应用,充分利用各地的生物质资源,使其在农村的生产、生活用能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北方农村地区鼓励采用生物质型煤、太阳能、生物质气化炉采暖等多种方式供热,特别是应推广分散式可再生能源技术(一户一井的地源热泵、家庭式秸秆气化炉等)替代目前的燃煤取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