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湖北省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圣翠带领检查组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枝江市政府关于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先后赴部分乡镇、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现场查看了湖北化肥厂动力脱硫脱硝工程、奥美公司环境噪声治理工程、三宁公司磷石膏渣场的堆存与渗滤液处理、姚家港石宝山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渗滤液处理情况、小塑料厂整治及关停情况等,查看了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5场次,全面了解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对该市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逐步增强,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城乡面貌逐步改善,全市环保工作成效初步显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检查组强调:一是要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使其深入人心,不断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准入。要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把好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不符合生态功能要求的项目要坚决关停。三是要依法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科学的监管手段和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让碧水蓝天成为枝江环境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