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提到,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险金额最高可赔付4000万元。该办法将从今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是以企事业单位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保险服务供应商、保险中介服务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以及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相关的单位从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参保、理赔、风险评估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提到,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险金额最高可赔付4000万元。该办法将从今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是以企事业单位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保险服务供应商、保险中介服务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以及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相关的单位从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参保、理赔、风险评估等活动,适用本办法。